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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消穩租資格 華老太狀告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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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編譯報導) 《紐時》消息:93歲的老太太何巧孝(音譯,Qiao Xiao He)自打來美國以後,就住在華埠的一個穩租公寓樓的單元房裡,到現在已經有30年了。去年何老太的丈夫去世了,當她重新申請繼續享有原住房待遇時,卻發現她已經被踢出了名單。
根據市政府的新規定,像何老太這樣的情況,如果穩租房原來的受益人去世了,家屬必須在60天內重新申請。否則過了期限的話,家屬就得以一個新的申請人的名義再申請,如果符合條件,會重新獲得相關住房優惠待遇。

何老太只好又重新申請了一遍,也符合穩租房客的條件。但是,她的房租卻從原來的523.86美元/月漲到了790美元/月,而她每個月的福利錢才只有629美元,這可怎麼辦?

6月2日,紐約市法律服務中心的律師克拉克(Christine Clarke)和房客保護組織幫助像何老太一樣的房客,把市「老年人加租豁免」和「殘疾人加租豁免」政策的執行單位——市財政局告到了曼哈頓聯邦法院,罪名是違反「市行政程序法」,沒有把規定及時通知公眾;以及違反美國殘疾人法案和市人權法案的正常程序。

市長白思豪去年簽署了關於增加穩租房資格房客人數的法案。但在法案執行過程中,卻增加了一條規定,即穩租房原來的受益人去世之後,家屬必須在60日之內提出申請,過期就會失去資格。由於很多人不知道這項規定,就被市政排除在有資格者名單之外。法律服務中心的律師認為,市財政局把這些紐約人置於被逼遷的邊緣。

根據規定,殘疾人和62歲以上的老人,如果他們屬於住在穩租公寓的低收入家庭,那麼他們的平均房租不能高於755美元/月,市政以物業稅信貸的名義給房東250美元/月的補貼。

何老太丈夫去年5月去世,她11月申請繼續享受穩租房,但她受到了新規定的限制,房租也漲了上去。卡拉克律師說,很多這樣的房客既不會英語又不會使用電腦,你讓他(她)下載打印市政的規定,那不是很荒謬嗎?

現在何老太還住在原來的房子裡,一邊等法庭的消息,一邊等房東的消息。但也有很多陷入同樣困境的房客,沒等到找律師就自己搬走了。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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