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拿大學貸的5大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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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新的學年又開始了,加拿大聯邦和省府每年發放數十億學貸,多數大學生會需要貸款上學,而到了大學畢業時,學貸負債多數在2—3萬之間。學貸怎麼來的、應該怎麼用怎麼還,許多大學生存在5大誤解。

誤解1:學貸足夠支付大學所有費用

Credit Canada Debt Solutions執行長坎貝爾(Laurie Campbell)女士表示,許多學生申請政府學貸時,以為貸款足夠支付學費、書本費和生活費用等所有費用。但實際上,政府會根據家長和學生本人收入、家庭人口等多個因素,來確定學生本人和家庭所能承擔的金額後,再發放學貸,也就是說,學貸只起補足作用。
  
以安省一個年入9.4萬、有一個孩子上大學的普通4口之家為例,家長每年應拿出1,050元供孩子上大學,那麼政府發放學貸中,就會按上大學所需總費用扣除這1,050元。如家長不拿出這一應出部分,學生本人就得靠打工、此前儲蓄、私人貸款、獎學金或助學金補足。不過也有例外的,有些學貸比本人真正需要金額高出許多。

誤解2:學貸到手可以隨便花

一些學生上了大學,帳戶中突然有了一大筆錢,覺得一下子天上掉個大餡餅,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坎貝爾建議說,錢到手要做個簡單預算,如超出真正所需,要麼立即歸還,避免誘惑,要麼做些謹慎投資理財,等畢業後用投資利得部分償還學貸。

誤解3:學貸不用還

許多年輕人有這一誤解,主要是學貸在多數情況下由父母申請,造成學生本人根本不知道帳上的錢怎麼來的。學貸在畢業6個月後就得開始償還,無論本人是否順利畢業拿到文憑。即使中途休學1年的,也得在休學6個月後開始還款,而且還要還利息。

誤解4:6個月寬限期不用還利息

從畢業之日起至開始償還首筆貸款之間的半年時間,叫寬限期,這一叫法令許多人誤以為寬限期內貸款不計利息,實際上從本人畢業當天開始,政府就開始累計利息了(有些省規定,省府發放的貸款部分不計利息)。

誤解5:每月還款額沒得商量

許多學生以為,每月還款額是固定的,沒得商量。實際上,如還款有困難,是可申請延長還款期限的。通常學貸要用9年半時間還完,但如本人經濟有困難,可延長至14年半還清,或申請政府《還款援助計劃》(RAP),該計劃根據本人具體經濟情況,決定要麼減少還款額,要麼暫停還款6個月。◇

責任編輯: 喬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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