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離婚案引爭議 檢察日報駁斥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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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王寶強離婚案開庭之際,中共兩大官媒為此案內訌。新華社稱某明星拿家醜來炒作,《檢察日報》則反嗆新華社。

10月18日下午1點半,王寶強與馬蓉離婚官司在北京朝陽區法院開審。

當日,新華社發表文章稱,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某明星離婚案官司與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引發大批媒體和群眾圍觀。作為影視明星,把家事當公事,拿炒作家醜來擴大社會影響,實在令人不齒。

文章稱,「家醜不可外揚。」「作為某些影視明星,卻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發布,又是在新片發布會上大講此事…… 正如一些網友所稱,一場本很正常的婚變,竟帶火了其執導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等。

10月19日下午,大陸《檢察日報》發表題為《「自曝家醜」是王寶強的自由》一文稱,雖然新華社評論用了「某明星」,但關注此事的人都知道說的是誰。王戴了「綠帽子」,女方則被釘在恥辱柱上,——誰見過如此「下作」的炒作?王寶強通過微博等方式爆家醜,但既然法律沒有禁止,自曝家醜就是公民自由。

針對新華社評論:「一個明星的婚變和一個普通人的婚變並沒有甚麼區別」,文章稱,如今婚內出軌的事不少,法律也規定對過錯方在離婚財產分割等方面的處罰措施,但司法實踐未有明確規則,處理起來差別較大。考慮到本案的影響,其結果可能對將來這類案件的判決,或有標桿價值。而判決對公民行為的指引作用,也不可低估。對社會來說,不同人婚變產生的示範指引作用,區別還是挺大的。

官媒互掐,引發網民熱議。

網民稱:央媒互掐,有意思;支持《檢查日報》的說法;新華社是非不分,還干涉他人自由;新華社明批某明星,暗挺馬某,名聲掃地;《檢察日報》狠狠扇了新華社一記耳光。

有網民表示:大家關注王寶強離婚,因為事件直接觸動了人的心理底線,已經是一公共事件;大家不僅關心王寶強離婚、財產分割,更關心法律的裁決,道德的審判!

張起淮律師長文駁斥新華社:「文革」思維

王寶強的律師張起淮微博發長文稱,這篇文章(指新華社文章)不上道。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新華社的文章,通篇默認立場,直指王寶強,絲毫不提馬蓉,主觀上已經偏袒馬蓉,有失客觀公允。

他說,新華社的評論觀點失衡,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整篇文章憑空臆測,充滿「文革」思維。如作者斷言王寶強離婚事件不過是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劃的一出鬧劇,有證據嗎?

王寶強離婚事件已經演變為一場有關家庭道德倫理的大討論,其結果將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社會民眾的是非判斷。新華社此時發聲稱「家醜不可外揚」,缺乏社會視角,忽視主流民意,有強姦民意之嫌。

文章質疑,按照新華社的觀點,中紀委讓白恩培、周本順在央視現身說法,是不是也要批評「家醜不可外揚」呢?

文章表示,新華社也該查查內部的家醜了!

王寶強離婚案簡介

8月14日凌晨,王寶強在微博發聲明稱,因妻子馬蓉與自己的經紀人宋喆發生了婚外不正當關係,宣布與馬蓉解除婚姻關係,同時解除宋喆的經紀人職務。

8月15日,王寶強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馬蓉要求離婚。王寶強起訴稱,馬蓉更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破壞家庭傷害家人的惡劣行為。8月16日,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

10月18日下午,王寶強與馬蓉離婚官司在北京朝陽區法院首次開審。

據新浪娛樂消息,王寶強離婚案將在11月上旬繼續開庭。

王寶強離婚事件引發全民關注。有博文稱,這顯示人們對大陸社會道德危機的憂慮。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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