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會文件鼓勵舉報違規政治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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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上周閉幕的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下稱:《準則》)和修訂後的《中共黨內監督條例》(下稱:《條例》)。日前這兩個文件全文公布。《條例》鼓勵中央委員(包括政治局委員)向中央舉報違反政治紀律的其他成員。

11月2日,官方喉舌發布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準則》和《條例》的全文。報導稱,在六中全會上,習近平就這兩個文件的制定、修訂做了說明。習近平表示,兩份文件都以加強規管高幹為重點。

《條例》的第十二條規定:「中央委員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發現其他成員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的紀律、危害黨的團結統一的行為」應抵制並及時報告。對政治局委員的意見,可實名向政治局常委會或中紀委常委會反映。

《準則》則強調:「高級幹部不准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不准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准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准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不准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夥」「堅決防止野心家、陰謀家竊取黨和國家權力」。

六中全會前,習當局將六中的主題定位為「從嚴治黨」,並釋放「從嚴」的對象特別針對中央高層。外界認為這是為中共高層立下規矩。

六中全會通過的《準則》和《條例》均強調盯緊「關鍵少數」。全會公報中10次提到「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委,要求其需遵守10條「政治規矩」。

在六中全會結束次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中組部副部長齊玉發言時將矛頭對準了「高級幹部中的極少數人」。他指,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要從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抓起」。

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指,加強中共內部監督,必須從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做起。

港媒《爭鳴》最新一期的報導披露,為期四天的六中全會,有兩次全體會議,七次分組會議。在審議《準則》和《條例》的過程中,與會的政治局委員都要把個人放進去對照,反思檢查一番。在分組發言和聯署中,有多名現任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員被翻舊帳,被批帶病晉升、不作為、亂作為。

而外界普遍報導,江派三常委張德江、劉雲山、張高麗都是帶病晉升的例子。#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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