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偉律師:當真辯遇到真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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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8日訊】「真辯」指的是律師真心為當事人的權益而辯,而不是去為了迎合司法機關;真正按照法律的規定去辯,而不是去找關係搞勾兌。這種律師會把法律當真,希望把法條一一落地,甚至為此不會服從於法官的違法指揮。

真辯區別於假辯。假辯主要有兩種,迎合司法機關的律師是形式律師;找關係的律師是勾兌律師。

「真審」指的是法官為了司法公平正義去審,而不是聽領導的指揮去審;是為了法律的信仰去審,而不會屈服於錢和勢。

真審也區別於假審。假審也有兩種,不聽法律聽領導的是木偶法官;為了自己撈錢升官的就是腐敗分子了!

當真辯遇到假審時,因為法官為了迅速完成領導的安排,對敢於真辯的律師,便會如廣州天河法院審理郭孫案的鄭昕,一次庭審能上千次打斷律師的發言,坦克般強行推進庭審。這時候如果有形式律師的配合,法庭會在極短的時間結束。但那天遇到的是李金星、張磊等真辯律師,於是審辯衝突出現了!假法官遇到真律師的頑強阻擊。律師能怎麼阻擊?也就是在法庭上舉手抗議罷了,這種抗議當然擋不住極速開進的坦克,假法官的坦克把真律師的法治夢壓的粉碎!這還不算完,在庭審一年後,還一紙司法建議要求濟南司法局給李金星律師停業半年的處罰,直引得人神共怒!

當真辯遇到真審時會怎麼樣呢?

同樣李金星律師與周澤律師辯護的河南想新林被控受賄案,四次庭審,我都參與了旁聽。

前三次庭審,不可謂不激烈,兩位真律師在管轄權和對刑訊逼供的傷情鑑定問題上據理力爭,但主審法官徐哲顯然不同於天河法院的鄭昕,他是一位難得的真法官,對律師的依法抗爭泰然自若,依法處理。

第四次庭審是在2016年12月27日,從上午9點直到晚上8點30分。整個庭審有條不紊,周澤律師娓娓道來,徐哲法官認真細聽。雖然庭審中暴露的張新林被刑訊逼供令人唏噓和氣憤,但庭審中法官確實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他的權益,只是打斷他幾次冗長的發言。

河南張新林案,真辯的周澤和李金星律師遇到真審的徐哲法官時,一起錯案便露出了它的真面目,河南司法或會成為最大贏家!

可見,當敢於真辯的律師遇到敢於真審的法官時,正義便不遠了!

這時,司法權威就是最大的贏家。

李仲偉律師
2016年12月28日於桐柏到鄭州車上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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