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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警界人士熱議梁彼得案

認為是事故不該定罪 否認警局培訓不足說 稱梁擊發槍或因太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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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鐘鳴紐約報導)梁彼得的辯護律師12日在聯成公所召開記者會,眾多中西媒體提問的重點之一,圍繞樑彼得的手指在甚麼位置,把手指放在板機上,是否違反紐約市警察局的安全規則?心肺復甦術(CPR)的運用,梁彼得案件是否將對未來警察執法產生影響?

「我們對這個判決感到相當震驚,」梁彼得的辯護律師柯詩慈(Rae Koshetz)說,將無意的槍械走火判決「過失殺人」是前所未有的,未來警察執法將面臨更大的風險。

律師羅佰能(Robert Brown)說,2月4日晚發生在布朗士公屋的警官巡邏被伏擊事件,就直接證明在公屋巡邏的危險性。羅佰能是警察出身,他說:「我當過布碌崙政府樓巡警,本來就是個危險的工作,現在會更加危險。這會桎梏警察,他們面臨更大的危險,因為他們現在會猶豫要不要掏出槍械,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判決。而且現在警察如果不做人工呼吸,會被刑事控罪,如果罪名成立,就被解僱。」

上述問題在華埠一些輔警和警員中,也激起議論。華埠一名資深華裔警官表示,他為梁彼得感到難過,「這只是一個事故,我不認為他想殺死他(格利),對我來說,這只是一個事故。」

對於案件審理過程中,有警察(包括梁彼得的搭檔)出庭作證說,警察局的心肺復甦術(CPR)培訓人太多,根本沒有學會。這位資深警察表示,每個警察、執法人員必須要經過培訓,而且要通過考試、知道法律,才能穿上制服的,「所以我認為每一個警察都應該是合格的」。另外一名來自法拉盛的資深警官也表示,警察不存在「培訓不足」的問題,他表示,警察每三個月要培訓一次,培訓的內容就包括心肺復甦術(CPR),「每一個警察都是教過好多次的,就是怕你忘記。」

梁彼得擊發槍或因太緊張

法拉盛一名有三十多年警齡的資深警官表示,他曾經與紐約市警察局局長布萊頓提起過此案,布萊頓說:「這個孩子 (指梁彼得)太緊張了,(巡邏的時候)不要那麼緊張,聽到聲音不要管它。」布萊頓當時表示,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只能等陪審團的結論,但會保留梁彼得的警徽,直到案件出結果。

這位警官同時表示,作為警察要冷靜、沉著,沒事手指少放在板機上,在警察局大家都是這樣,「就是怕走火。」他表示,自己也做過垂直巡邏,從十樓走下來,會有聲音,「有老鼠、貓出來,還有小孩會扔東西」,「只有有人拿刀、槍在你面前,你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能動槍。」

華埠射擊技術研究會總監梁健雄認為,梁彼得當時面對的場景,伸手不見五指,一聞音影,驚惶緊張,難以自控,按掣發射,子彈反彈以致肇事。且黑暗中黑白不分,亦無目標,何來蓄意存心?以上經過,顯見欠缺經驗,心情緊張,誤扳手槍。除了疏忽拔槍誤射,有違內部法規外,陪審團判他刑事罪,實在難解。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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