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囚犯互鬥 舊金山縣警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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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3月1日,舊金山地檢署聯合聯邦調查局宣布,對迫使在押囚犯互相搏擊取樂的3名前任和現任縣警(deputy chief)進行正式起訴,罪名包括以當局的名義進行襲擊、犯罪威脅以及虐待囚犯等。地檢署已經對3人下達逮捕令,並敦促被告在48小時內投案自首。

「這些嚴肅的指控玷污了執法部門官員的節操」,舊金山地檢長喬治‧賈斯康(George Gascon)說:「讓本應受到監管的在押犯罪人員受辱,這是對司法系統的嘲弄,破壞了人犯改過的所有努力。」

賈斯康表示,這起監獄「格鬥俱樂部」事件發生於2015年3月,現年42歲的前縣警斯科特‧努伊(Scott R Neu)迫使在押犯人互相打鬥取樂。

公辯律師辦公室表示,這起案件最初是由受害的在押犯里卡爾多‧加西亞(Ricardo Palikiko Garcia) 的父親舉報的,稱他的兒子在舊金山縣監獄被迫與其他犯人打鬥而受傷。 體重只有150磅的小個子加西亞被迫與體重350磅的大塊頭犯人斯坦利‧哈里斯(Stanley Harris) 格鬥,最後被打傷肋骨。

地檢長賈斯康說:「本案證據顯示,前縣警斯科特‧努伊逼迫在押犯互相搏擊,如不從則威脅將他們上銬、毆打及剝奪一些權利等。」

負責本案起訴的檢察官凱莉‧伯爾克(Kelly S Burke)說:「目前能夠證實的迫使囚犯互鬥案有2起,均與前縣警斯科特‧努伊有關。」

斯科特‧努伊被控犯有「以當局的名義進行襲擊」、「犯罪威脅」的8項重罪、包括「虐待囚犯」、「對囚犯殘忍的非常規懲罰」的9項輕罪,共17項指控,他面臨10年2個月刑期。另外2名被控的現任縣警分別為:現年35歲的尤金‧瓊斯(Eugene Jones)被控2項重罪、3項輕罪,面臨5年2個月刑期;現年33歲的克里夫‧齊巴(Clifford Chiba)被控3項輕罪,面臨1年半刑期。

公辯律師長賀大器(Jeff Adachi)透露,斯科特‧努伊在2006年曾被指控是對囚犯進行性侵犯的煽動者,但此案以和解告終。地檢署不願就此事進行評論。

這是舊金山地檢署與聯邦調查局成立腐敗聯合調查專案組以來,合辦的首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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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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