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前ATM技師監守自盜被判刑 保險公司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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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堪培拉一名前自動取款機(ATM)技師盜竊50萬澳元現金罪名成立,他被判刑五年,20個月之內不得假釋。因為是監守自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30歲的Selesi Toumo’ua使用這些現金去賭博,通過在2013年澳洲橄欖球聯盟(AFL)總決賽博彩中下注,贏了15萬多元。

警方還發現Toumo’ua在偷得巨款後,曾在一天之內下注高達81次,金額共計7.1萬澳元。警方找回了一些錢,但還有約45萬澳元無法追回。

2013年的一個週末,Toumo’ua的老闆在上班期間因故突然需要離開,留下Toumo’ua負責公司的保安工作,他趁機從幾個自動提款機偷取了50多萬現金。

首都行政區最高法庭獲知,他將錢轉移到墨爾本一個保險倉庫的存儲間。

Toumo’ua承認了盜竊罪名。他被判處五年刑期,20個月期間不得假釋。他堅持說自己有賭癮。

但法官Hilary Penfold表示,沒有證據顯示他在偷錢之前還有其它賭博行為,所以偷竊行為不像是由賭癮所致。

「雖然偷錢是在老闆偶然不在場的情況下發生的,但是Toumo’ua的行為並不太像是一時的衝動,」法官Penfold說,「Toumo’ua在受到別人的信任的情況下,辜負了這種信任。」

法庭得知,Toumo’ua就職的那家公司進入了清算程序,因為保險公司在知道是內部工作人員所為後,拒絕理賠。

法官說在Toumo’ua被警方指認是偷錢的人之前,還曾去老闆的家裏說「偷錢的那個壞蛋應該被判20年」。

他的前任老闆及其家人參加了庭審旁聽。在Toumo’ua被判決時,他們的情緒很激動。其中一名家庭成員說,只判Toumo’ua 20個月不得假釋期太輕了。法庭外,老闆的家人說他們對如此輕判Toumo’ua,感到失望。

Toumo’ua的29歲的前女伴Helen Schaaf也被控洗錢。她被判處18個月的良好行為守行令。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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