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民也要投票 舊金山華裔市議員擬推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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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驍然報導)週四(7月14日)舊金山條例委員會(Rules Committee)全票通過華裔市議員馬兆光(Eric Mar)提出的「非公民投票選學委」修憲案(Non-Citizen Voting in School Board Elections)。該提案將交予7月19日舉行的市議會全體會議投票表決,如獲通過,將被列入11月的公投選票。

該修憲案規定,年滿18歲的舊金山居民,無論是否為美國公民,只要是舊金山聯合學區學生的家長、法定監護人或護理人員(囚犯、假釋犯或有重刑紀錄的居民除外)都有資格投票選舉學區的教育委員。馬兆光在當日舉行的集會上說,「該項修憲案不僅侷限在公立學校,私立學校的家長也有投票權。」

這是舊金山第三次推動「非公民投票選學委」公投提案。現任加州華裔眾議員邱信福(David Chiu)在2010年任職第三區市議員時提出的該項公投,以1%的投票率之差而失敗。此前2004年也有類似公投未獲通過。邱信福表示,紐約、馬里蘭州和芝加哥等地都允許非公民在地方選舉中投票,今年是大選年,有信心推動公投過關。

非公民也要投票 舊金山華裔市議員擬推公投
來美16年、有四個孩子的華裔居民謝苑苑支持非公民投票選學委修憲案。(林驍然/大紀元)

該提案得到了不同族裔移民團體的支持。來美16年、有四個孩子的華裔居民謝苑苑支持該修憲案,她說:「很多時候非常想幫自己的小孩爭取權利,比如現在學區將初中的代數推遲到9年級,我們孩子的優勢就沒有了。」「如果我們沒有權去投票,就不能選出傾聽我們聲音的學委。」

反對該修憲案的人士認為,非公民包括非法移民對美國憲法沒有做出正式的承諾,因此在其政治體系內不該享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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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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