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定字季通,建甯府建陽縣(今福建建陽)人,學者稱西山先生,為南宋著名之理學家、音樂家、堪輿學家,有「朱門領袖」、「閩學干城」之稱。
蔡元定少時十分聰穎,八歲能作詩,十歲即能日記千百言,成年後繼承父親志向,刻苦讀書,對天文、地理、理學、術數無所不通,尤其對禮樂之學有深刻研究。
二十五歲時蔡元定決定拜朱熹為師,但他的博學讓朱熹十分驚訝地說:「你的學問已經很好了,你不應該是我的學生,我們應該是朋友才對!」於是他便和朱熹建立了亦師亦友的關係,之後二人彼此教學相長,一同著書講學。蔡元定一生不求功名利祿,朝中大臣舉薦他至朝任官,甚至皇帝下詔聘任,他都稱病堅辭,但對於先聖先賢的禮樂教化極為重視。
當時為宋室南渡禮樂盡失,蔡元定與朱熹一同蒐集上古時期的禮樂著作並修訂成冊,並由朱熹上奏朝廷。之後朱熹修訂了鍾律、詩樂、樂制、樂舞等篇,蔡元定則深入的研究聲律,考訂五聲五行的相互關係,復興上古的樂舞,同時在書院中教育後進,以傳承先王之聖樂、聖舞。蔡元定著有《律呂新書》、《燕樂原辨》二書,在書中首次提出了十八律,解決古代十二律的音程關係與黃鐘宮調不盡相同的問題,此二本著作對南宋以後樂學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據《宋史樂志》記載:朱熹深悼先王製作之湮泯,與其友武夷蔡元定相與講明,反覆參訂,以究其歸極。熹在慶元經筵,嘗草奏曰:「自秦滅學,禮樂先壞,而樂之為教,絕無師授。律尺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知其說,而不知其為闕也。望明詔許臣招致學徒,聚禮樂諸書,編輯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闕。」後修禮書,定為鍾律、樂制等篇,垂憲言以貽後人。
有造就的大音樂家內心往往是清淨安寧的,好的音樂素養也代表著崇高的個人修為。在蔡元定專心於音樂著述時,朝廷發生著政爭,朱熹的學說遭誣衊為「偽學」,蔡元定也受到牽連,獲罪被貶到湖南道州。出發前數百學子送行,為他的遭遇感嘆!蔡元定卻神色自若,僅做了一首詩表示其志:
執手笑相別,毋為兒女悲,輕醇壯行色,扶搖動征衣,斷不負所學,此心天可知。
接著蔡元定拄著拐杖步行近三千里,在途中歷盡艱辛,飽受折磨。道州地處偏僻,氣候惡烈,蔡元定因水土不服時時患病,但仍抱病講課授徒,他時時告誡學生們慎獨的重要:「獨行不愧影,獨寢不愧衾,勿以吾得罪故,遂懈一日。」意思是,無論行走坐臥都要行為端正。獨自行走對得起跟隨自己的影子,獨自臥眠對得起溫暖自己的棉被;不能因我是有罪之人,而鬆懈放縱自己。
一天,蔡元定對兒子說「請辭謝客人的來訪,我想安靜一下,將我身體還給造物主。」三天後,蔡元定辭世,時為慶元四年(西元1198年)據說他在彌留之際,仍再三矚咐將棺木劈小,喪事從簡,之後蔡元定在政爭結束後恢復名譽,被朝廷追贈為迪功郎,並被賜諡號「文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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