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重懲販毒芬太尼 刑期加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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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15日訊】近日,卑詩上訴法庭(B.C. Court of Appeal)決定,將加重對販售芬太尼(fentanyl)毒品交易者的處罰,提高其有期徒刑時間至至少18至36個月,是當前其他類型的街頭販毒者監禁時間的三倍之多。

法官David Harris表示,毒品芬太尼是「痛苦的根源」,其效力遠超嗎啡等其他毒品,大大增加了吸毒過量致死的風險。因此,對芬太尼販毒者的處罰也應更為嚴厲。

芬太尼為一種僅限於醫院和患有慢性病痛人群使用的強效止痛劑。其因為成本低,威力大而在近年逐漸作為毒品流向街頭。僅2016一年,在卑詩和阿爾伯塔二省與芬太尼用量過度的死亡案例就有900起。

兩年前,來自育空的59歲男子Frank Smith在溫哥華市中心東區企圖向一便衣警探販賣毒品時被抓獲,其被證實持有可卡因和芬太尼等毒品。該男子隨後在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被宣判有罪,並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當前街頭販毒者的刑期一般是6至12個月。

然而,檢控方對此案件提起上訴,理由是被告持有的毒品芬太尼的危險程度與刑罰程度不相宜。但卑詩上訴法庭認為,被告於2015年1月被判刑,而當時芬太尼危機的嚴重程度還不為人所知,因此決定維持原判。儘管如此,上訴法庭明確表示,在當前的情況下,若有販毒者受到類似指控,會受到更為嚴厲的懲罰。

當下,增加對芬太尼販毒者處罰力度規定僅限於卑詩省,但這一趨勢可能會蔓延至全國其他地區。今年一月,薩省一名法官在主持一芬太尼販毒案件時表示,對與芬太尼相關的犯法行為的處罰應在二年徒刑以上。 ◇

責任編輯:李道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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