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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餐館工被剋扣小費?個人權利一定要清楚

《安省就業標準法》(OESA)和勞工廳網站均明文規定,雇主不得因此剋扣員工小費。(景浩/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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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在餐館業工作,有時吃飯高峰期,服務員灑了飲料,送錯酒水,送錯叫菜單到廚房,或打破餐具,或不小心被客人吃霸王餐,都是常有的事。畢竟是人,誰都有出錯的時候。《安省就業標準法》(OESA)和勞工廳網站均明文規定,雇主不得因此剋扣員工小費。

小費經常被扣

多倫多Susur Lee Restaurant餐飲集團旗下分店Fring’s、Lee和前不久關閉的Bent店離職和在職員工向CBC新聞爆料,平時工作中的一些差錯,都會被記錄,在發小費時被剋扣,即所謂IOU制度,有些員工在領每週小費時,小費剋扣費高達100元。

曾在Fring’s工作6個月的特納(Dylan Turner)說,經理在小費工資信封上用筆註明剋扣的小費金額。他給CBC新聞提供的一個小費工資單顯示,有1週他上了4天班,共賺了528元小費,被扣101.70元的小費。

他回憶說,這可能是因為1年前被客戶吃霸王餐被扣。但其它許多剋扣項,因平日小差錯太多沒記住,不知道什麼原因被扣。有一次,客人點了1942 Don Julio酒水,他不小心搞錯了,結果當周被扣30元,後來在他極力爭取下,剋扣費被成功要回。

餐廳其他6名前員工和1名現職員工也說,公司的確有IOU小費剋扣制度。許多人接受採訪時,拒絕錄像採訪,害怕被雇主報復,或影響今後繼續在餐館業的就業。

Fring’s另一名前酒吧招待戴衛斯(Taylor Davis)說,這種IOU小費剋扣做法製造一種恐嚇文化,員工都因此害怕犯錯。他透露,他的小費剋扣單上,多是因酒水單輸入失誤或酒水灑潑,平均每週小費工資單上有2、3項剋扣事項,每週小費平均被剋扣50元。

還有業內人士透露,有時客人的飯錢酒水錢直接從員工小費中扣,有時經理看到員工犯錯,偶爾發點善心,只按成本扣,不按菜單價格扣。

餐廳說法

Susur Lee Restaurant集團執行助理兼公關協調員諾爾斯(Kelsea Knowles)女士在郵件中先是說,公司不接受錄像採訪,不承認上述這些說法。後來在進一步追問下,又回覆說公司不再實施IOU小費剋扣制度,並說此前剋扣小費用於員工活動或圍裙購置。

諾爾斯未透露何時停止剋扣員工小費,但公司現職員工透露,有些員工在社交媒體上報怨後,上周才停止。勞工廳透露,勞工廳沒有調查Lee’s餐廳員工小費剋扣投訴一事,只是就其一名前員工離職遣散費投訴展開調查。

擁有5家餐廳的安格(Jen Agg)女士說,打破杯子、送錯菜這種失誤,肯定是避免不了的,人做事就會犯錯,雇主因這點錯就剋扣員工工資,是很不人道的。有些公司就是這麼管理的,是為了讓員工明白,犯了錯,要被罰錢,員工今後就會小心,不再犯錯。她還鼓勵,員工就是應該站出來,把這些事情講出來。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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