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編譯報導)美國國務院週四(12月13日)公布2019年1月移民排期,親屬移民類(中國大陸及港澳台出生申請人)所有類別都同步小幅前進兩週到一個月不等;職業移民方面,中國大陸以及港澳台出生的第一優先都有大幅推進;大陸申請人的第二優先、第三優先以及第五優先有小幅推進。
「遞交申請排期」方面,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親屬移民第四優先均移進三個半月(103天),其它類別無變動;職業移民排期上,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三優先類別移進1個月,其餘類別均無變動。
綠卡批准排期
1.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第一優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1類):前進14天,到2011年8月22日;
第二優先2-A類(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2A類):前進31天,到2016年11月8日;
第二優先2-B類(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類):前進29天,到2012年3月15日;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子女,F−3類):前進14天,到2006年8月15日;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姊妹,F−4類):前進1個月,到2005年5月22日。
2.職業移民
至於綠卡批准排期的職業移民,港澳台申請人第一優先前進92天至2017年10月1日,其餘所有類別都是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第一優先移進三個半月,至2016年12月15日,第二優先、第三優先(非技術勞工)以及第五優先都有移進。
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一優先前進105天,至2016年12月15日;第二優先移進1個月到2015年8月1日;第三優先(非技術)勞工類排期也有移進1個月,至2007年7月1日;第五優先區域中心也有移進16天至2014年9月1日。
2019年1月美國移民排期
A表:綠卡批准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1年8月22日(移進14天) |
2011年8月22日(移進14天) |
第二優先(2A) |
2016年11月8日(移進31天) |
2016年11月8日(移進31天) |
第二優先(2B) |
2012年3月15日(移進29天) |
2012年3月15日(移進29天) |
第三優先 |
2006年8月15日(移進14天) |
2006年8月15日(移進14天) |
第四優先 |
2005年5月22日(移進30天) |
2005年5月22日(移進30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7年10月1日(移進92天) |
2016年12月15日(移進105天)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8月1日(移進31天)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6月8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7年7月1日(移進30天)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9月1日(移進16天) |
第五優先(區域中心) | 有名額 |
無名額 |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2019年1月的遞件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在親屬移民類別上,除了第四優先有移進3個半月外,其餘類別均無變動。
職業移民遞件排期上,港澳台除了第一優先排期到2018年6月1日外,其餘類別都有名額;大陸申請人除了第三優先移進接近5個月外,其餘內容無變化。
2019年1月美國移民排期
B表:綠卡遞件排期表
親屬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2年3月8日(原地踏步) |
2012年3月8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2A) |
2017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
2017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2B) |
2014年3月22日(原地踏步) |
2014年3月22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 |
2007年1月8日(原地踏步) |
2007年1月8日(原地踏步) |
第四優先 |
2006年5月15日(移進103天) |
2006年5月15日(移進103天) |
職業移民 |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
第一優先 |
201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2017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
第二優先 | 有名額 |
2015年9月8日(原地踏步) |
第三優先 | 有名額 |
2016年1月1日(移進146天) |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 有名額 | 200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
第四優先 | 有名額 | 有名額 |
第五優先 | 有名額 |
2014年10月1日(原地踏步) |
根據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責任編輯:李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