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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想看政府文件?申請費高 回復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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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加拿大《資訊公開法》(Access to Information),不僅是新聞機構,也是所有加人監督政府行為職責的一個重要基石。《多倫多星報》四名記者以親身經歷說明,要想通過《資訊公開法》從政府手中拿到點資料,不僅費時,而且費力,有時淘神費力搞到的資料,卻分文不值或過期。儘管如此,記者們仍認為值得,因為讀者和民眾政府職責知情權神聖不可侵犯。

案例一:申請士嘉堡地鐵文件

帕格利亞羅(Jennifer Pagliaro)自2014年中任多倫多市議會報導局記者以來,一直想搞清楚市議會在士嘉堡地鐵計劃的投票決議過程。過去3年間,她一直要求市府、省府及省市交通部門提供相關資訊。

截至目前,《星報》花了近4,500元,總共拿到6100多頁文件。在此過程中,有些文件等了近2年才拿到手,到手時已沒有任何新聞價值;有些拿到手時,塗抹過濾部分太多。

案例二:10個申請9個沒用

渥太華報導局記者波提利爾(Alex Boutilier)從2015年10月開始跟蹤《星報》政府文件申請情況,發現截至目前渥太華報導局共向聯邦政府和機構提交至少515份資訊公開申請,相當於4人記者組每月平均提交18份申請,僅申請費平均每月就花掉報社至少2,570元。

花這麼錢,提交這麼多申請,照理說應該掌握不少政府內幕,但真正結果卻是,10個申請中,9個申請最後拿到的文件沒絲毫價值,要麼枯燥,要麼過濾太多,難以辨認。

案例三:政府拖延不配合

2015年5月,《星報》記者克里布(Robert Cribb)向皇家騎警提出一份資訊公開申請,皇家騎警說申請符合資訊公開法規定,同意提供。當年7月,星報支付350元申請費,隨後收到皇家騎警誠懇回復,說會儘快準確提供。後來克里布曾多次打電話追問,對方要麼不回應,要麼拖延,措辭釋放出背後意思是「還在處理中」。只到今天,文件連個影還沒見著。

案例四:勞工廳文件無限拖延

安省政府指派2名專門顧問負責《職場改革檢討》(Changing Workplaces Review),隨後根據檢討結果對省勞工法進行全面修訂,規模空前,前後共耗時2年。

《星報》女記者莫齊海扎德(Sara Mojtehedzadeh)想了解修法背後具體細節,根據資訊公開法要求勞工廳提供相關文件,勞工廳隱私辦公室於去年1月收到申請。去年6月勞工廳郵件通知說,因辦公室負責人離職,其申請無限延期,而當時CWR顧問已公布最後修訂報告。

後來報社交了200元文件申請費,莫齊海扎德隨後幾個月內無數次郵件和電話追問,均無果。憤怒之下,她於10月底向省信息與隱私專員投訴,要求勞工廳在2週內提供她所要的文件,並全額退款。這一投訴還真管用,很快錢退了,12月初拿到所要文件。此時,省府已經通過最後立法,勞工廳提供文件有些雖仍有些價值,但卻有些過時。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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