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嶺副市長為1億損國資17億 行賄書記助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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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近日公開的官方信息顯示,早前落馬的中共遼寧省鐵嶺市原副市長郭治鑫為獲得價值約1億元的股票,曾濫用職權導致國有資產損失達17億元(人民幣,下同)。他還行賄時任鐵嶺市委書記李文科120萬,助其賄選副省級職務。

中國裁判文書網8月3日公布的一份刑事判決書披露,郭治鑫已於今年7月以「濫用職權、受賄、挪用公款、行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5萬元。

現年57歲的郭治鑫長期在鐵嶺市工作,曾任市財政局副局長、局長等職;2005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副市長;2013年初提前退休,後出任北京中微小企業投資集團董事長;2017年4月落馬。

濫用職權致國有資產損17億多元

判決書顯示,郭治鑫在職期間,為謀取個人利益,濫用職權,違規幫助鐵嶺財京投資有限公司完成2011年、2012年業績、無償出讓2706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違規返還1200萬元耕地占用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共計17.87億元。

其中僅在鐵嶺新城的項目上,郭治鑫就造成了7.13億元國資流失。

2006年,鐵嶺市政府與北京京潤藍籌投資有限公司(簡稱「京潤藍籌」)合資成立鐵嶺財京投資有限公司,各占股50%。時任鐵嶺市副市長郭治鑫兼任鐵嶺財京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1年,鐵嶺財京投資有限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借殼登陸A股市場,並更名為「鐵嶺新城」。重組完成後鐵嶺財政持股34.72%,京潤藍籌及其法人羅德安持股28.16%。大股東同時承諾,2011年需完成業績6.3億元,2012年全年需完成業績6.78億元。如未完成,鐵嶺新城的原股東需按股權比例承擔責任。

為避免因業績不達標承擔責任,京潤藍籌股東北京依蓮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潘某決定許諾給予郭治鑫「鐵嶺新城」1000萬股股票的好處,當時這些股票的價值約為1億元。

2011年底,為幫助鐵嶺財京投資有限公司完成2011年業績,郭治鑫同意將已於2009年以7.29億元出讓給香港老闆的蓮花湖東三宗土地的出讓金,按照合作協議約定撥付給鐵嶺財京投資有限公司,作為該公司業績收入。調查顯示,為此郭治鑫造成國有資產損失2.9億元。

同樣,為幫助鐵嶺財京投資有限公司完成2012年的業績承諾,郭治鑫再次濫用職權,又造成國有資產損失4.23億元。

受賄近1690萬 挪用公款3160萬

郭治鑫在擔任鐵嶺市財政局局長、鐵嶺市政府副市長期間,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郝某、潘某、左某、李某一、韓某一、徐某、林某、辛某、王某二、梁某十人賄賂,共1576萬餘元、美元14萬元、港幣20萬元,共折合人民幣約1690萬元。

2008年6月,郭治鑫還接受北京依蓮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潘某的請託,利用其擔任鐵嶺財京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挪用3160萬元借給北京依蓮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營使用,直至2014年9月才予以歸還。

行賄時任市委書記李文科120萬

判決書還指,2008年至2009年,郭治鑫在擔任鐵嶺市副市長期間,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明知時任鐵嶺市委書記李某(李文科)需要拉票賄選用於推薦副省級職務,先後兩次共給予其120萬元。

陸媒曾報導,李文科在鐵嶺任書記達八年,一直未能升任副省級。他曾多次被提名為遼寧省人大副主任候選人,但一直未能如願,直到2012年才當選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7年2月28日,郭治鑫落馬一個多月前,李文科被查。隨後的「雙開」通報指,李文科為自己提任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為搞攀附輸送巨額利益,大肆賣官鬻爵等。

2018年3月29日,李文科出庭受審,其被指控為獲得推薦為遼寧省副省長、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人選,先後給予55名遼寧省廳級以上幹部人民幣、美元、購物卡等,共計折合人民幣186萬餘元。

涉遼寧賄選案落馬的省部級官員除了李文科,還有遼寧省委前書記王珉,省政法委前書記蘇宏章,省人大前副主任王陽、鄭玉焯、李峰以及遼寧省前副省長劉強六人。該賄選案被指是中共建政以來首個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破壞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有955人被查處,其中包括中管幹部34人。#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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