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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地下室加工椰子 法拉盛業主被樓宇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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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黎維紐約報導)紐約樓宇局4月30日公布三月份違規案例報告,其中一案涉及法拉盛一處住宅用作商業活動而遭投訴。

據該報告,皇后區法拉盛第165街35-55號的業主,因非法使用獨棟住宅房進行商業食品加工及泊停商用車,而被糾舉。 在安排獨立行政法院進行審理和聽證會(OATH)日程之前,業主提交證據證明已按樓宇局指示停止商務和加工活動。

樓宇局報告表示,將會繼續監看該處所是否有復業跡象。

郭姓(Ko, 音譯)業主曾於2017年10月被投訴非法將住宅空間用作商業或製造業用途。記錄中顯示,業主是在地下室從事椰子加工製造業。

當年11月樓宇局檢查員曾聯合分局警員一同前往查看,但沒發現地下室有任何食品加工或商業活動,當時沒有作出違規糾正警告。2018年9月、10月都曾有複檢記錄。

樓宇局三月份報告中,另一起華裔因違規遭罰的是註冊建築總監(Construction Superintendent)林超(Chao Lin, 音譯),因未能履行施工總監所應負職責,而被罰10,000美元。

樓宇局經檢查發現,林超所負責的布碌崙第55街818號施工地,有多起工地安全違規行為,包括未能提供工人足夠的防護墜落系統、未能在現場實施所需的工地安全計畫、未能在現場提供無障礙的出口通道,以及未能在現場搭設人行道棚架以保護過往路人。◇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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