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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老人遺產全給兒子 加國法律說不行

在卑詩省,《遺產法》規定,遺產分配須公平。(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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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8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部分亞裔重男輕女,遺產傳兒不傳女。這種做法卻在加拿大行不通。法律規定,無論是什麽傳統和文化背景,遺產分配須公平。最近一起卑詩法庭裁決一對印度裔老夫婦的遺產分配不公的案件,在偏好於把財產傳給兒子的卑詩華人中引起強烈反響。

前不久加拿大媒體報導,卑詩省一對姓利特(Nahar & Nihal Litt)的印度裔移民夫婦去世後,將近千萬的遺產93%留給兩個兒子,四個女兒只分得3%的遺產。幾個女兒不服打官司,法官裁決後,四個女兒分到6成遺產,兩個兒子得4成。

華裔老漢100%財產全留給兒子

和印度人比,中國人重男輕女思想有過之而無不及。據inkstonenews網站報導,上述官司中,幾個女兒的代理律師托德(Trevor Todd)回憶,15年前,他所在小區一對華裔移民老年夫婦找到他,其中老先生要立遺囑把全部家產留給已成年的兒子,而與其生活了35年的老伴及女兒一分錢也不給。

像托德說到這種重男輕女的老人,並非少數。托德稱,這對華裔夫婦遺囑根據中國人男尊女卑的傳統思想,將遺產全部留給兒子,在卑詩省行不通。像他們這樣的人,需要好好教導。

律師們表示,加拿大亞裔女性,無論是妻子還是女兒,因傳統的重男輕女思想,被一家之長剝奪家產繼承權的情況,非常普遍。利特夫婦幾個女兒打贏遺產官司,說明在加拿大社會和法制約束下,無論什麼傳統和文化背景,如有男性再重男輕女,都會被法律強制對妻女一視同仁。

印度裔夫婦遺產分配不公 女兒打官司

1964年,利特夫婦拖家帶口移民加拿大時,一貧如洗。經過幾十年的努力打拚和省吃儉用,夫婦倆買下溫哥華南部一個草莓農場,並在溫哥華置業。夫婦倆的四個女兒和兩個兒子,從年幼時就幫父母幹活。後來,夫婦倆年紀大了,生病時多半由幾個女兒輪流照顧。

2016年初,夫婦倆先後在2個月內相繼去世後,留下遺囑規定,價值680多萬元的農場,93%由兩個兒子平分,四個女兒每人平均只分得1.7%,相當於僅11.4萬元。女兒們不服打官司,要求法庭重新分配遺產。

卑詩省高級法院女法官阿戴爾(Elaine Adair)於7月17日法庭裁決推翻利特夫婦遺囑,判每個女兒人均分得15%遺產,相當於近100萬元,兩個兒子人均分得20%。

法庭卷宗顯示,利特夫婦其中一個女兒阿瑪吉(Amarjit Kaur Litt)說,父母頭腦中完全是東印度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幾個女兒還稱,父親早在1991年計劃,退休後把農場一分為二,兩個兒子一人一半,幾個女兒一個子兒也別想。

卑詩遺囑和遺產法本身就非常獨特,規定成年子女如果覺認為父母遺囑不公,可以打官司。正因如此,利特夫婦的四個女兒,才能依法挑戰父母遺囑的極度不公平做法。

法官:重男輕女要不得

裁決認為,利特夫婦遺囑只寫了遺產怎麼分配,沒有說明不公平分配理由,幾個女兒們推斷是父母按其自身東印度文化和傳統習慣這麼分配,但這種傳統與加拿大社會男女平等道德標準相差甚遠,同時幾個女兒也覺得父母這種傳統思想要不得,因此法院裁定利特夫婦剝奪她們的大部分遺產繼承權站不住腳、不合理,遺產應幾個子女平均分配。

裁決還稱,利特夫婦雖覺得自己並非重男輕女,但這種男尊女卑的傳統思想影響了他們對幾個子女的不公對待,造成他們從未平等對待過兒子和女兒。最後,阿戴爾在尊重利特夫婦偏向兒子遺囑自主權基礎上,裁決四個女兒繼承60%遺產,兩個兒子繼承40%遺產。

托德認為,他的代理人認為,法院裁決不僅對他們來說是一次重大勝利,對其他被剝奪財產繼承權的亞洲女性來說,也意義重大。她們希望通過本案,展現出站出來挑戰兄弟和迂腐傳統和文化的勇氣。他還說,他還幫助許多華裔女性打過類似官司,但一般都是庭外和解。

卑詩律師界認為,利特夫婦遺產一案,在遺產分配問題上普遍偏向兒子的卑詩華人中引起強烈反響。列治文山華人羅律師(Bernard Lau)表示,許多華人父母都希望把財產留給兒子,尤其是女兒已經出嫁的父母,更是如此。有些華人父母,甚至想把全部遺產都留給兒子或配偶,視其它家庭成員如無物。這樣做,極有可能引發官司,最終造成家庭失和。

財產分配偏向兒子有條件

卑詩《遺囑、遺產和繼承法》(WESA)規定,遺囑必須為遺囑制定人配偶或子女提供正常生活所需和支持,其中包括已經獨立的成年子女,否則法院有權修改遺囑,對遺產重新分配,確保配偶和子女都能公平繼承遺產。如果遺囑中涉及的財產在卑詩省,也同樣適用於外國人遺囑。

羅律師表示,父母在世時贈予或與兒子聯名擁有的財產,不受遺產法制約。作為父母,不是非得要對財產進行絕對公平和平等分配,只是有這樣的道德義務,如果父母不想公平分配財產,也有的是辦法,如信託、保險和退休儲蓄計劃等。

羅律師還稱,如父母堅持財產要多留給兒子,不想給女兒,遺囑中就要寫明合理原因,例如,寫明兒子在當事人一生當中所做貢獻最大。像利特夫婦遺囑中關於傳統和文化的說法,理由不充分。

李律師表示,卑詩遺產法非常特別,許多外國出生的客戶聽說有這種遺產法,都大吃一驚。許多人認為不公平,認為自己的財產想怎麼分配就怎麼分配,但聽說後果後,就又改口說既然如此,將來財產分配時不會太厚此薄彼。

華人重男輕女日益少見

羅律師表示,在華人不同社區和不同年齡層中,都有不同程度的重男輕女的東方思想,尤其是華裔老人,財產分配多重男輕女,但年輕一代中,這種現象就少多了。

本拿比為普通話客戶服務的華裔李律師(George Lee)也表示,最近的中國大陸移民中,這種重男輕女思想比較少見,大概是因獨生子女政策原因許多人只有一個孩子造成。儘管如此,利特夫婦遺囑一案,仍讓華人意識到,這種性別歧視和重男輕女思想,在加拿大行不通。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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