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元專欄】羽明: 金錢能買斷權利與靈魂嗎﹖

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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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0月18日訊】江澤民快要訪美了﹐如何為他營造熱烈的歡迎場面已成了相關人士的頭等大事。近日從網上看到消息﹐說德州某大學學生會轉發了一封”全美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的協議書﹐要求參與歡迎江澤民的中國留學生放棄通過示威方式表達觀點和意見的權利﹐保證不參與任何針對江的示威﹐否則最低賠償5千美元﹐看後心中一片詫然。

姑且不說這個”全美中國學生學者聯誼會”到底是什麼時候成立的﹐依什麼程序成立﹐代表了誰﹐可以用全美學生學者的名號來糊弄人﹐就看那協議書﹐簡直要把留美學人的臉面給丟盡。

協議書寫着的是”邀請”大家作為歡迎團成員﹐不知道怎的還要違者處罰金最低5千美元﹐這是那家子的邀請呢﹖合法的協議要有對等性。既然違者罰五千﹐那麼履行契約者﹐也就是不違者要得到什麼報償呢﹖如果是對等的﹐歡迎團的人將得到至少5千美元的獎賞。要是這樣﹐江澤民也就不必來了﹐天價買歡迎隊﹐太沒有臉面﹐當今和後世的人都會笑掉大牙。如果沒有那種報償﹐那麼就只剩下江澤民的一個臉面了。5千美元觀其尊容﹐恐怕太抬舉了江澤民。要是這樣眾者趨之若﹐也就不必再費此協議一舉了。

相信在美國呆過的人都會知道﹐美國是民主的國家﹐倡導的是天賦人權﹐每個人也都珍視自己的權利與自由。作為海外留學人員﹐更知道這些權利對於個人的獨立﹑人格尊嚴以及自由思想的重要。而今因為要去迎接江澤民﹐竟然要簽下協議放棄自己的自由權利﹐實在是匪夷所思﹐因為那簡直就像一張賣身契。那些與自己的獨立精神﹑自由思想﹑人格尊嚴緊密相關的自由權利﹐可能被金錢所買斷嗎﹖當然不可能。所以這項協議的本身﹐不管有沒有人簽﹐都構成了對社會大眾人格的公然侮辱。而且在美國這樣做肯定是違法的﹐因為那些權利源自于自然法﹑憲法﹐沒有人能夠出售﹐也沒有人有資格購買。

可奇怪的是﹐”歡迎”成員還要向團領導及其他官方部門彙報法輪功或其他團體的情況。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是社會公認的好人。江澤民因為自己的妒忌與恐懼而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國性迫害。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死亡人數高達1600人﹐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法輪功學員的請願抗議﹐合情﹑合理﹑合法﹐完全應該得到理解和支持。在這種殘酷迫害面前﹐竟然有人企圖用金錢受買廣大海外學人的靈魂﹐讓他們不但要閉嘴不去對殺人兇手說”不”﹐還要讓他們做幫凶去破壞法輪功學員和平正義的請願活動﹐這未免太冒天下之大不韙。人的靈魂又怎麼可能被金錢所買走﹖協議的鼓動者顯然低估了良知的份量。

這份荒唐的”歡迎協議”﹐在某種程度上是對海外學子權利意識與正義良知的考驗。也許有人會考不過去﹐大多恐怕是得到好處而擔心歡迎不力的頭頭們﹐但更多珍視自己的自由與靈魂的人﹐一定會抵制它。協議的鼓動者應該明白﹐金錢買不來崇高的權利﹐更買不來高貴的靈魂。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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