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寫在《五月花號公約》400周年

人氣 1175

【大紀元2020年01月03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Rob Natelson撰寫/孫洐源編譯)2020年是《五月花號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簽署的400周年紀念年。該協議由41位朝聖先輩(Pilgrim Fathers)於1620年簽署,是承載美國建國自治歷史文件中的第一份。

《五月花號公約》創建了一個先例,即政府是基於被統治者的許可而成立的,而且以法治國。自治(self-government)是美國建國的核心理念之一,即在同一個社會裡所有公民自由結合的權利,並可以通過制定對大家都有利的法律來管理自己。從歷史上看,它比最近受到更多關注的其它一些制度(例如蓄奴制度)更為重要。

儘管古希臘在該方面的努力有限,但在美國,自治制度已得到完善。也許比起其它制度來說,自由和自治更能定義美國的建國理念。直到當今,自由和自治繼續鼓舞和激勵世界各地的人們——從美國國旗在當今勇敢的香港人心中的地位可見一斑。

《五月花號公約》建立了普利茅斯殖民地(Plymouth Colony),這是美國最早13個州的第二個永久定居點。通過簽署該協議,協議者做了兩件事:首先,他們設定了共同的目標——「為了神的榮耀、為了基督教信仰、為了我們國王和國家的榮譽」。

接下來,為了實現他們的目標,他們同意「將自己團結成一個政治性的民間團體,並制定公正公平的法律;該法律應被認為最符合和便利於該殖民地的一般利益;為此,我們保證應有的遵守和服從。」

換句話說,簽署者在共識基礎上共同制定法律,然後遵守這些法律。

在接下來一個世紀中,美國其他許多早年定居者效仿了朝聖者的先例。他們經共同許可在無人居住或只有少許人居住土地上建立了新政府。美國獨立前的這些殖民者政府包括馬薩諸塞灣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1629),羅德島和普羅維登斯種植園(Rhode Island and Providence Plantations,1636),通過了「紐黑文殖民地基本協議」(Fundamental Agreement of New Haven Colony,1639),通過了「康涅狄格州基本法令」(Fundamental Orders of Connecticut,1639)並創建了「新英格蘭聯盟」(New England Confederation,1643)。

在新英格蘭地區以外的殖民地,基本法律是由殖民地發起人在英國制定的。例如,威廉·佩恩(William Penn)為賓夕法尼亞州撰寫了《特權與自由憲章》(Charter of Privileges and Liberties,1701)。但是新英格蘭地區平民政府的存在確保即使在其它地方的美國殖民地制度也必須足夠自由和民主,以吸引定居者。

儘管有人試圖扼殺美國人對自由和自治的渴望,但沒有成功。當卡羅來納(Carolina,包括現在的北卡州和南卡州)的發起人採用貴族階級的《基本憲法》(Fundamental Constitutions,1669年)時,他們的殖民地未能吸引足夠移民。貴族制度必須由更民主的制度來代替。1686年,英國國王實行了具專制性的「新英格蘭自治領」(Dominion of New England),但在當地殖民者起義並推翻它之前僅持續了三年。

當大英帝國開始更加系統地壓制美國的自治時,結果就是1776年誕生的《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像《五月花號公約》一樣,《獨立宣言》確認了建國的目標並採用了自治原則:「為了確保這些權利,政府是在人民中建立的,其權力合法性來自被統治者的認同(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大約在同一時間,每個州都以流行的公約取代了其殖民政府,此後不久又以相對民主的州憲法取代了它。馬薩諸塞州通過了1780年的州憲法,開始了通過全民公投來批准州憲法的傳統。

經同意成立的另一個政府出現於1777年:新的佛蒙特共和國(Republic of Vermont),在14年後自願加入美國。

在1787—1790年間,美國人通過了新的聯邦憲法,當時的憲法可能是歷史上最民主的國家決策程序。在所有州,即使不是富人也可以投票選出參加批准州公約的代表。在某些州,選民還包括婦女和自由的非裔美國人。

新憲法中討論最多的部分是一項條款(第五條),該條款允許人民通過憲法修正案來控制自己的政府。是一項使人民可以允許州立法機構觸發一項提出修正案公約的條款,從而可以合法避開當選的聯邦官員。

憲法修正案最終產生了《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奴隸獲得了解放,所有人享有充分的公民權。

《五月花號公約》的傳統是移民到無人居住或鮮有人居住的地區並經共同許可建立新的政府,該傳統在整個美國西部開發定居期間一直如此。最著名的例子可能是德克薩斯共和國(Republic of Texas,1836),但有許多實例規模較小。正如一些學者所記錄的那樣,在聯邦官員能夠對一個領土建立控制權之前的很久一段時間,礦工和其他定居者經常建立起自己的有效民主體制。

當然,奴隸制在美國歷史上也很重要,但這遠沒有《五月花號公約》發起的自治制度那麼重要。由民眾許可形成的大多數美國定居點都位於完全或很大程度上拒絕奴隸制的州。隨著時間的流逝,那些州的人口變得比那些擁有奴隸的州眾多,也更加繁榮。結果是即使在奴隸制的鼎盛時期(大約1860年),奴隸占美國當時的人口比例也不到13%,而奴隸主的人口不到8%。

這就是為什麼自由最終壓倒了奴役的原因。

是的,美國人在兌現《五月花號公約》的同時也實現了國富民強。

以下是《五月花號公約》的節選文本譯文:「為了神的榮耀、為了基督教信仰、為了我們國王和國家的榮譽,我們漂洋過海,在維吉尼亞北部開發第一個殖民地。我們在神的面前共同立誓簽約,自願結為一個民眾自治團體。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實施、維護和發展,將來不時依此而制定頒布的被認為是這個殖民地全體人民都最適合、最方便的公正平等法律、法規、條令、憲章和公職,我們都保證遵守和服從。」

作者簡介:

作者羅伯·納特森(Rob Natelson)是丹佛獨立研究所(Independence Institute in Denver)憲法學的高級研究員。他擔任法學教授已有25年,並且是《原始憲法:實際講了什麽並意味著什麽》(The Original Constitution: What It Actually Said and Meant)一書(2015年第3版)的作者。

原文The Mayflower Compact and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Is Now 400 Years Old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所表達的是作者的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觀點。#

責任編輯:林妍

相關新聞
專訪章天亮(十)美國的繁榮與建國理念的聯繫
守護傳統價值 川普總統白宮慶獨立日
中共為何不敢同美國開戰 美媒點出一原因
感恩美國先賢的付出 捍衛獨立自由的成果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