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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团质疑 私校退场条例政策转弯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和高教工会召开记者会,质疑行政院版的“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大转弯。(高教工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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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和高教工会15日召开“内神通外鬼?私校退场条例大转弯 谁被收买了?”记者会,质疑行政院版的“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大转弯。教育部表示,草案为补强现行法令不足之处,并无放宽对私校监督的条文。

全教总及高教工会表示,比对行政院11月19日公布的退场条例草案以及教育部4月公布的版本,质疑有多项“转弯”之处。比较行政院版的退场条例和教育部的草案,在私校列入专辅学校后,至少有3点差异,包括财产信托、公益董事、及禁止转型等内容皆不见,私校即使列专案辅导,仍让经营者把持校产,无法归公,全民利益无法保障。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表示,教育部当初提供的版本是经过公共论述程序、综合整理提出,虽不完全让各界满意,但最后经过行政院讨论,却出现大翻转,让人质疑是否有私校利益者“内神通外鬼”。

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表示,私校问题重大,且许多教职员工生期望透过退场条例而获得保障,甚至透过校产回归教育公有而改善整体环境。但如今版本将让私校经营者把持校产变家产,即使列专案辅导,仍有3年转型期,过去的案例已有私校董事会无预警停办、摆烂且恶意逼走师生。

对此,教育部回应,退场条例补列3年转型期是防堵过去没订期限、学校拖延退场的漏洞。现行私校法就给各校有改制、合并、改办等权益,退场条例无放宽。条例重点是等私校3年转型期后仍未改善,政府机关才能介入重组董事会,并将剩余校产归公,也会在过程中保障学生受教权及教职员工作权等。各方团体若有其他意见,仍可在立法院审议过程讨论,盼尽速完成立法,确保私校退场时权益保障及校产公共性。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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