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前眾議長蕭華被判入獄6年半

76歲高齡入獄 判刑前致信法官表達悔意:本應知足 卻以權謀私 毀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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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美國紐約報導)歷經兩次重審、兩次判決,紐約州前眾議長蕭華(Sheldon Silver)週一(7月20日)第三次被宣判,這一次紐約南區聯邦法庭法官卡普羅尼(Valerie Caproni)判他入獄6年半。

蕭華從1994年至2015年擔任紐約眾議長長達20年,與州長庫默和州參議院前多數黨領袖斯科洛斯(Dean G. Skelos)一起,曾被視為州府奧本尼權勢最大的「三巨頭」。他的選區包括唐人街,是唐人街熟知的一名政客。

自2016年起,蕭華歷經兩次重審,兩次都被陪審團認定7項罪名成立:兩項誠信服務欺詐、兩項串謀進行誠信服務欺詐、一項利用職權敲詐、一項試圖利用職權敲詐、一項洗錢罪。

這7項罪名和兩個騙局有關:將國家款項匯給癌症研究人員,以換取將病人轉介給蕭華的律師事務所;支持房地產開發商就租金法規提出立場,為此收受了近400萬美元的非法報酬。

2016年第一次宣判時,蕭華的刑期為12年;2018年第二次宣判時,他被判入獄7年。但他不斷上訴,一天也未在獄中待過。直到紐約第二巡迴法庭今年1月21日公布判決書,維持蕭華7項罪名中的4項,但撤銷了其它3項。

第二巡迴法庭裁決,對蕭華與癌症計劃有關的3項指控(誠信服務欺詐等)不能成立,因為法官沒有就這些罪名正確地向陪審團指明法律。這和2017年美國最高法院推翻前弗吉尼亞州長麥克唐納(Bob McDonnell)的判決後縮小了可能構成腐敗的這種「等價交換」行為的范圍、收窄了「公職人員行賄」的定義有關。該案強調了向公職人員提起腐敗案件的難度。

現年76歲的蕭華在今年6月份的一封信中懇求法官卡普羅尼對他「寬大處理」。「尊敬的法官,我不想死在監獄裡」,蕭華懇求說。

他在給法官的信中表達了他的悔意,「作為公職人員,你無權獲得任何東西。你應該每天努力贏得選票,把做好事的滿足感等同於對你的回報,並獲得社會各界的尊重,這是非常有意義的。這就應該夠了,如果不知足就應該找個新工作。」

他說,「我原本應該知足,但事實並非如此,我毀了自己。」

在宣判前的發言中,他進一步表示,「我對自己非常生氣,現在仍然如此。但是現在,這種憤怒更多地變成了悲傷。」他用微弱的聲音說,「我出於私利目的使用我的辦公室(以權謀私)是不正當的、是自私的,在道德上是不可辯駁的。」

女法官卡普羅尼說蕭華的所作所為「純粹是腐敗」,她對蕭華同時處以100萬美元的罰款。

在長期的法律鬥爭中,蕭華也迅速地變老。法官卡普羅尼在2018年第二次宣判的時候曾說過,那時距離蕭華首次被控罪也就三年,但是「看起來,他衰老的程度遠遠不止三年」。

判刑前蕭華的代表律師曾努力要求進行視頻遠程審判,並請求法官判他居家服刑和做社區服務代替入獄,但蕭華還是被命令親自出庭,並被判入獄服刑。#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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