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去信銀行 警告處理黎智英帳戶可囚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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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5月28日訊】路透社27日報道指,據其閱讀過的文件,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上個月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滙豐銀行以及花旗銀行發信,警告若銀行與黎智英的帳戶有任何交易,或被判最高7年刑期。該信件是在保安局凍結黎智英壹傳媒股份及3間私人公司銀行資產之後發出。

在報導中,3名不具名的資深私人銀行家與3位律師表示,這是首次將「港版國安法」延伸至規管銀行的精英階層,也為香港客戶及銀行高層帶來風險。這6人與黎智英的帳目無任何關連。

黎智英的顧問團隊正向銀行及律師尋求指導以應對凍結令。

財務顧問:切斷海外資產 與香港的關係網絡

報導引述黎智英的一名財務顧問說,雖然被凍結戶口涉及資金相對較少,但這代表黎智英在香港的私人財富管理與其在全球銀行的關係網絡將中斷。財務顧問還說,此舉或會令民主人士計劃將海外資產轉移回港以支撐《蘋果日報》的嘗試面臨風險。

壹傳媒於26日公告稱,從4月1日算起,若無新的貸款或來自黎智英的新注資,集團資金仍可持續營運至少18個月。於本月17日停牌的壹傳媒(0282)股票27日復牌,股價即倍升,高開141.18%。

銀行家、律師:加劇對港投資環境的擔憂

有匿名銀行家及律師對路透社表示,外國司法管轄區的銀行及監管機構,無義務回應它國有關個人帳戶的相關要求,尤其是當這些要求與反恐或洗錢指控無關。但如果「港版國安法」以及對資金自由流通的限制,讓人們對在香港開設離岸賬戶以保護海外財產的作用失去信心,則會影響金融行業的前景。

亦有律師、銀行家以及外交人士表示,此舉也會加劇人們對香港更廣泛投資環境的擔憂。

據報導,李家超簽署的這封信件,發送給了正身處赤柱監獄的黎智英。黎智英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三間公司相關的7個香港戶口亦有在信件中被提及。該信件被稱為「第一號通告」,信件指此舉是依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不過,信件亦承認黎智英與相關銀行有權在2023年5約之前向法庭對通知提出異議。

保安局在回應路透社查詢時稱,已進入法律程序,行動細節不適宜披露。

李家超在出席立法會會議後回應傳媒時,承認去信兩間銀行。他稱,黎智英已被起訴兩宗涉危害國家安全、勾結外國勢力罪,有理由懷疑有關財產與相關罪行有關。他稱,該決定與正常營商無關,正常營商人士不會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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