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非法入境者不符合申請綠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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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6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洛杉磯報導)最高法院週一(6月7日)一致作出裁定,出於人道主義原因臨時居住在美國的數千外國人沒有資格申請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寫道,聯邦移民法禁止非法入境美國且擁有臨時保護身分(TPS)的人尋求綠卡,以永久居留在美國。

最高法院週一裁定的案件是一名薩爾瓦多移民的上訴案。法院文件說,原告薩爾瓦多公民桑切斯(Jose Santos Sanchez)在1997年非法進入美國。他在2001年獲得了美國政府賦予的臨時保護身分。

TPS計畫允許被美國政府指定為具有惡劣或危險環境的國家的公民獲得臨時保護身分。受保護期間,這些外國人可以避免被驅逐出境,合法在美國工作和生活。被指定的國家通常是遭受戰爭或災難的國家。目前有來自12個國家的40萬人擁有TPS身分。除了薩爾瓦多之外,還有11國的居民也享有TPS保護,包括海地、洪都拉斯、緬甸、尼泊爾、尼加拉瓜、索馬里、南蘇丹、蘇丹、敘利亞、委內瑞拉和也門。

2014年,桑切斯試圖依據移民法1255條款獲取永久居民身分(LPR)。1255條款賦予「合法進入」美國的外國人以非移民身分(即可合法臨時在美居住的外國人身分),以便其得以調整身分為永久居民。

美國公民和移民局(USCIS)確定桑切斯不符合獲取LPR的資格,因爲他是非法進入美國的。但是,桑切斯將USCIS的裁定告上了地區法院,結果獲得了法官支持。該法院認為,桑切斯的TPS身分讓他在申請LPR時,可被視爲合法進入美國的移民。

但是,第三上訴巡迴法院駁回了地區法院的裁定。該上訴法院認爲,雖然桑切斯具有TPS身分,但是,他非法進入美國的事實排除了他根據1255條款獲取永久居民身分的資格。

桑切斯因而上訴到最高法院。

卡根大法官在裁定中說,非法進入美國的TPS受助者不能僅僅因為他有TPS身分就有資格通過1255條款來獲取永久居民身分。1255款規定,獲得永久居民資格通常要合法入境美國,即經由移民官員檢查和授權後合法進入美國。桑切斯並非合法入境,因此他的TPS身分也無法消除其非法入境的影響。

裁定還說,根據1254a(f)(4)的規定,申請永久居民的TPS受助者將被視為擁有「非移民」身分,但仍需援引1255款的LPR程序。但是1254a(f)(4)無法幫助TPS身分者滿足1255款的入境規定。卡根說,「合法身分」和「合法入境」在移民法中是不同的概念,符合前者並不代表就擁有後者。

不過,據美聯社報導,卡根表示,週一的決定不會影響最初合法進入美國然後逾期逗留的TPS移民。因為這些人是通過合法途徑入境美國後獲得的人道主義保護,因此他們可以申請獲得永久居民身分。

另外,卡根還指出,眾議院已經通過了一項立法,使TPS受助者獲得永久居民身分成為可能。不過,該法案在參議院面臨不確定的前景。◇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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