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府修例禁網上侮辱國旗國徽 大律師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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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8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香港報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11日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週三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並在13日刊憲。草案列明,無論在現實或是網上均「禁止侮辱國旗國徽」,檢控期限則建議為警務處處長知悉該行為一年內或該行為發生後兩年內。

政制局指,因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對《國旗法》及《國徽法》的修訂,今以修訂《條例》的方式實施這兩部全國性法律,與實施《國歌法》的做法一致。

草案列明,禁止「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國旗、國徽或其圖像的方式或以其它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及「故意發布」以上行為的情況,「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

政制局指,修例後無論是在現實或是網上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及國徽的行為均屬犯罪,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及監禁3年,刑罰水平維持不變。

當局又指,因侮辱行為可能發生在網絡世界,建議延長檢控時間讓警方完成調查。草案建議檢控期限為警務處處長知悉該行為一年內或該行為發生後兩年內,以較早者為準。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律師向本報表示,法例強調「故意」。「如果有一張侮辱國旗的圖片在網上流傳,法例通過後,一般人不能轉發,但媒體可以報導相關事實」,不過他提醒媒體都須小心報導。至於國際上發生的侮辱中國國旗的事件,他指新聞媒體可以轉載其它媒體的報導,但一定要註明出處。

草案亦禁止將國旗、國徽用於外觀設計、商業廣告或日常用品等範圍,被問到是否可用於藝術創作或媒體製作圖片,大律師指按照現時政府的做法,「美化一定可以,但不能醜化國旗」。

他舉例指,如在一塊自用的肥皂上畫上國旗,他笑言這種自用的日常用品,可能也被視為「侮辱國旗」,因為會用這塊肥皂「擦身」。

他續指,大陸的法治觀念弱,但又強調權威性,與西方國家不同。自由世界不在意這種行為,更不會認為這對國家有實質損害,甚至認為這種行為很幽默。◇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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