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府修例禁网上侮辱国旗国徽 大律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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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政制及内地事务局11日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将于下周三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并在13日刊宪。草案列明,无论在现实或是网上均“禁止侮辱国旗国徽”,检控期限则建议为警务处处长知悉该行为一年内或该行为发生后两年内。

政制局指,因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对《国旗法》及《国徽法》的修订,今以修订《条例》的方式实施这两部全国性法律,与实施《国歌法》的做法一致。

草案列明,禁止“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国旗、国徽或其图像的方式或以其它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及“故意发布”以上行为的情况,“意图侮辱国旗或国徽”。

政制局指,修例后无论是在现实或是网上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旗及国徽的行为均属犯罪,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及监禁3年,刑罚水平维持不变。

当局又指,因侮辱行为可能发生在网络世界,建议延长检控时间让警方完成调查。草案建议检控期限为警务处处长知悉该行为一年内或该行为发生后两年内,以较早者为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律师向本报表示,法例强调“故意”。“如果有一张侮辱国旗的图片在网上流传,法例通过后,一般人不能转发,但媒体可以报导相关事实”,不过他提醒媒体都须小心报导。至于国际上发生的侮辱中国国旗的事件,他指新闻媒体可以转载其它媒体的报导,但一定要注明出处。

草案亦禁止将国旗、国徽用于外观设计、商业广告或日常用品等范围,被问到是否可用于艺术创作或媒体制作图片,大律师指按照现时政府的做法,“美化一定可以,但不能丑化国旗”。

他举例指,如在一块自用的肥皂上画上国旗,他笑言这种自用的日常用品,可能也被视为“侮辱国旗”,因为会用这块肥皂“擦身”。

他续指,大陆的法治观念弱,但又强调权威性,与西方国家不同。自由世界不在意这种行为,更不会认为这对国家有实质损害,甚至认为这种行为很幽默。◇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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