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控槍法部分條文 遭聯邦法官禁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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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1月09日訊】紐約州新的控槍法部分條文11月7日再遭聯邦法官宣告違憲,禁止實施。

這起訴訟是由上州六名擁槍者所提起的。雪城(Syracuse)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薩達比(Glenn Suddaby)11月7日裁定,紐約州《隱蔽攜帶(槍枝)改進法案》(Concealed Carry Improvement Act)部分條文,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持槍權,因此紐約州不得禁止在精神病院、禮拜場所、公園、動物園、劇院、會議中心、抗議活動和酒吧等場所攜帶槍枝,也不得禁止隱蔽攜槍許可證的持有人在其它「限制地點」攜帶槍枝。

法官還裁定,紐約州也不得要求隱蔽攜槍許可證的申請人,證明他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伴侶或室友的姓名和聯繫信息,或者交出他們過去三年的社交媒體帳戶資料;但是法官同時裁定,紐約州仍然可以禁止人們在時代廣場、公共遊樂場、圖書館、托兒所和學前班等場所攜帶槍枝。

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的發言人表示,他們將在詳閱裁決書之後決定下一步。

對於聯邦法官的裁決,共和黨紐約州長候選人李修頓(Lee Zeldin)11月8日表示支持,他說:「他們(紐約州)通過的(控槍)法律是違憲的。從他們通過的那一刻起我就說過,被推翻只是時間問題。」◇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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