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豁免大陸醫護 病人組織籲要能區分陸與港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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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吳宓辰香港報導)港府24日公布,引用《緊急法》訂立新規例,賦權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豁免某些人士或項目註冊,有關條例即日起實施。政府擬允許豁免來自大陸的醫生和護士,無須符合有關規定就可在港工作。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希望,政府能公布獲豁免大陸人員的工作地點等資料,並指擔心如遇爭議時,病人未必可以如常向醫委會投訴展開聆訊。

政府24日公告,因應現時的公共衞生緊急情況,引用《緊急法》訂立《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 冠狀病毒病)規例》,賦權政務司司長可為預防、抵禦、阻延或以其它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個案或傳播,或治療感染指明疾病的病人,在顧及各種在《規例》中訂明的因素後,以書面方式批予豁免,容許人士或項目無須符合成文法則的若干規定,包括牌照、權限、批准、豁免、許可證、註冊、標準或規格的規定。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24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由於現時個案數字激增,本港測試、隔離及檢疫設施等遇到很多困難,「處理疫情的容量,不是可靠自己可以負荷」。因此港府向北京當局提出多方面要求,包括輸入人員、器材、防疫物資等,由於這些方面可能涉及現存法例樽頸,故須要移除法例上的障礙。他又稱,由於刊憲今天才發生,現時未能公布細節。

中國大陸的醫生不得在未通過本港考試和執照規定的情況下,在香港執業。但政府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允許豁免來自大陸的醫生和護士,無須符合有關規定就可在港工作。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向傳媒表示,擔心未經現有機制來港工作的醫生,如果出現關於操守或資格爭議時,病人未必可以向醫委會投訴展開聆訊。林志釉並建議,應讓市民有途徑能夠區分大陸與本港醫護人員,如透過穿著的制服或名牌等方式,以便協助市民與醫護在程序上良好溝通。◇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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