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商店被盲人提告該怎麼辦?

網站更易成為目標 大多數案件都保密和解 也有原告放棄索賠並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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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4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殘疾人訴訟充斥紐約市的兩個聯邦法庭,目標除了餐館、酒店等實體店和房東外,還有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序,貢茶網站最近就被視障人士提告。UsableNet研究團隊監控和記錄殘障人對電商的相關訴訟,他們在日前舉辦的一場網絡會議上,提供了許多對商家有用的信息。

「殘疾人訴訟日益增長,而網上商店(電子商務網站)因為很容易找到,更容易成為目標。比如本週(原告)需要匯總20個訴訟,結果得到200個網店的清單。」UsableNet首席信息官泰勒(Jason Taylor)說。

泰勒說,去年有四千多起殘疾人告電商案例,不代表有4000名視障人在提告,全部案子由15至20家律師事務所、代表20至30名視障人士提出。也就是說,平均一人告200家。

Reed Smith律師事務所主攻全球商業糾紛的洛克尼律師(James Rockney)說,《美國人殘障法》(ADA)於1990年生效,為殘疾人出入公共場所提供便利。那時互聯網、網上商店、智能手機還不存在。

這就帶來爭論:有的司法管轄區認為ADA法將「公共場所」一詞限制在物理空間中,有的認為ADA法的平等精神也適用新興技術。不同的巡迴法庭對此也有分歧,那些案例提供了爭議的更多細節,最高法院可能在短期內無解。洛克尼說,直到今年3月,司法部發布了有關網站可訪問性的具體指南,大家可以在字裡行間琢磨司法部將採取的立場。

他說,很多視障人在紐約提告,他看到的一個趨勢是,紐約的訴狀傾向於集體訴訟,就是原告代表一群人提出索賠。最常見的投訴與顧客需要使用鼠標才能完成網上購物,缺乏鍵盤導航、顏色對比等有關。

絕大多數案件都保密和解

從訴訟解決的方式看,絕大多數案件都選擇在保密的、個人的基礎上和解,在證據開示程序之前就速速解決,不會開庭審理,甚至不經簡易判決階段。

洛克尼說,這是有原因的,第一個原因是ADA和州殘障法規定了「敗訴者負擔制度」(fee-shifting rule),如果你堅持打官司,原告的律師將聲稱隨著案件的進行,律師的費用會更高。「因此,儘早解決是有經濟動機的。」

另一個原因是「網站可及性」的性質。在實體店,你很容易證明檯面低於36英寸(達到合規標準),而在網絡領域,有一些灰色地帶,這要看原告用什麼「技術尺子」來衡量。所有這些因素都在起作用,使得網站商店被索賠的風險更大。

洛克尼說,他見過的另一種解決方法是公開的個人和解,公司向法院提交公開和解協議,和解協議上規定,法院對和解條款進行監督,然後公司承諾在12個月內做出某些改進。但陷阱是,這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沒有約束力,其他人還可以提告。

原告放棄索賠並撤訴的情況

他說,第三種是在法官面前公開的集體和解,其性質和第二種情況類似。第四種就是公司有很好的記錄,真的認真對待並希望為殘疾人提供平等的訪問權,在這種情況下可直接反擊,說公司已經儘了一切努力使網站、手機的移動應用程序可訪問。他遇到過這樣的案例,當客戶有這樣的記錄、歷史可證明時,原告律師同意放棄索賠並撤訴。

至於司法部或法院對那些負擔不起律師費的中小型企業,做了哪些工作?洛克尼說,有一項提案已經等了很長時間,就是修改美國殘疾人法案,至少是草案形式;實際上,它要求原告在提告前首先與司法部聯繫,然後司法部說能告才可以去告。洛克尼懷疑該提案能否通過,他說,也許修改後最終能通過。

還有一種情況是國際被告,電子商務網站在美國賣產品,不一定有實體店,但總部在外國。洛克尼說,這很複雜,涉及司法管轄權的問題,以及公司在多大程度上受益於美國的法律。

泰勒說,過去一年多他看到越來越多的手機應用程序被視障人提告,這是因為盲人用手機應用程序也很普遍。避免訴訟的最佳方法就是「儘可能早地解決這個問題」,以及在網上發布「可訪問性聲明」,表明公司關心殘疾人,無論是網站、應用程序、PDF、多媒體如視頻,都讓視障殘疾人測試。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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