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密會議須電子探測 專家籲台立院各領域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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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報導)中華民國立法院外交與國防委員會日前通過臨時提案,規定機密會議間禁用相關電子設備及抄錄外,所有人員須接受駐警電子探測設備檢查,並簽保密切結書。專家呼籲,台灣的機密資訊不僅在國防,各領域秘密會議也應比照辦理。

中國國民黨立委馬文君遭質疑涉嫌洩露潛艦國造機密,且在立法院機密會議疑攜入並使用立院專用的PHS手機,引發爭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2日通過立委羅致政等人臨時提案,要求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含國防部、外交部、國安局、僑委會等)進行機密會議時,應實行保密責任,所有與會人員(含委員、官員及議事工作人員等),於實施機密預算報告、詢答及審查程序時,應遵守三點事項。

三點事項包括:會(議)場禁止攜入行動電話、攝(錄)影設備及通信電子器材(含電子手錶、手環、立院二哥大),相關設備或器材應置於場外置物櫃存放,且不得抄錄機密內容並攜出場外;所有與會人員均應接受立法院駐衛警人員以電子探測等設備檢查;所有與會人員均應簽具保密切結書。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在臉書發文表示,法律上要能夠成為保護的「秘密」,需要具備一定的要件,例如國家機密保護法中,將國家機密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每一種不同層級的機密,有不同核定的方式。

林志潔說,針對國家機密的收發、傳遞、使用、持有、保管、複製及移交,也應依其等級分別管制。又例如營業秘密,一個資訊要被主張為營業秘密,就要符合營業秘密保護法中對營業秘密的定義:秘密性、經濟價值、合理的保護措施。這就是為什麼當立法院在處理軍事國防外交等涉秘事項的審議時,需要用秘密會議,也需要授權秘書處,訂定關於資訊收發交付和使用規則的原因。

林志潔認為,馬文君的行為顯然有違法的疑義,「但我國的立法院,在軍事外交國防委員會審議時,程序上需要更加嚴謹,也是不爭的事實。」雖說潛艦資訊已然流出,但欣見立法院的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台灣相關的機敏資訊,也未必僅在國防,例如在許多半導體的重要政策與補助方向,甚或廠區的興建和廠址的規劃,都可能成為敵對勢力欲窺刺探知的重要資訊。」林志潔強調。

林志潔指出,若這些機敏資訊是因為各種預算或政策審議,遭到有心靠攏敵對勢力的立法委員流出,將對台灣的軍事、經濟安全造成重大傷害。因此,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先嚴格要求是第一步,未來在其他需要召開秘密會議的事項上,也要比照辦理,才能確保立法院不要成為機敏資訊外洩的破口。

國民黨立委廖婉汝12日指出,她不反對這樣的提案,但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有機密會議,也應該適用於立法院各委員會。廖婉汝在臉書發文說,台灣首艘自製IDS潛艦的原型艦「海鯤號」,9月28日在高雄台船海昌廠房舉行命名暨下水典禮。她也與立法院的其他委員同仁們一起參與典禮,並了解台船的造艦過程。

廖婉汝說,「海鯤號」是海軍國造潛艦小組為了防衛作戰而量身打造的柴電動力防禦型潛艦,經過海軍與台船等各界數年的努力和各界關注打造而成。「這是我國首度進行自行設計建造潛艦,對於位在第一島鏈的台灣,將是關鍵戰力。」她也希望「這艘潛艦下水後,能夠提升我國國防戰力、強化海軍衛海靖疆的能力。」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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