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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個月洗錢逾101億 檢揭3手法起訴14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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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水房洗錢案,查出主嫌謝男自2021年1月起成立水房,透過虛擬貨幣交易、買賣黃金或保單等方式,替不詳詐欺機房或組織洗錢,截至2022年9月遭查獲止共經手新台幣101億1,093萬餘元;11日偵結後依涉犯加重詐欺、組織犯罪、一般洗錢、特殊洗錢等罪起訴14人。

北檢調查,謝男自2021年1月起找來陳姓女友等13人共組洗錢集團,由謝男操縱集團運作;陳女則擔任謝男的個人會計兼車手,負責管理帳務,並以欣藝公司名義,註冊美國FTX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帳號(現已破產倒閉)。另名車手王男,身兼錢萊買賣企業社、宇多田買賣企業社等8間企業社的負責人。

起訴指出,王男藉由旗下8間企業社收取來自不詳管道的詐欺或無合理來源款項,並存入謝男指定的欣藝公司、三井貴金屬商行等法人金融帳戶。謝男收到款項後,即立刻換匯成美金,再外匯至FTX平台購買泰達幣;或是將款項用來收購黃金,交由工廠從新鑄造成金塊後販售;另也透過購買保單躉繳投資等方式,掩飾、隱匿、移轉洗白詐款。

檢方統計,該洗錢集團自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間,洗錢金額總計高達101億1,093萬餘元。檢警2022年9月13日發動搜索,在謝男等人住處查扣現金新台幣400餘萬元,以及美金、日幣、泰銖及英鎊等外幣共計百萬餘元、大量金飾及碎金、泰達幣167萬1969.69顆(2023年6月由士林執行分署變價5,172萬3,650元)。

北檢11日偵結,依《刑法》加重詐欺、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及「收受、持有或使用財物、財產上利益,而無合理來源且與收入顯不相當者」的特殊洗錢罪嫌起訴謝男等14人。◇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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