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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英國兩年有感(一)

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的示威遊行。HECTOR RETAMAL_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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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5月28日訊】五月初臨,門前的山櫻樹,由四月時滿樹繽紛變成此刻一地落櫻。時間不知不覺間溜走。四時有序,然已兩度目睹門前這樹花開花落。

q2019反送中運動後,香港一國兩制徹底被摧毀從而促發又一波移民潮。ISAAC LAWRENCE_AFP via Getty Images)

我是 2022 年 4 月下旬離開香港赴英,轉瞬兩年。回想兩年前,完全沒有打算離開香港,現今卻身處英國,萬般回憶直湧心頭,思緒儼如門前那樹的枝葉,往復飄蕩。

前傳

● 2022年1月初,區家麟兄透過短訊告訴我,因2021年12月底封殺《立場新聞》事件,他已經成為「人質」。我沒有追問「人質」的意思,但心裏明白,他雖沒被拘捕,人卻不能離港。當然,他根本沒有打算離開香港。

數日後,理工大學舊同事、多年好友張超雄約我到他家午飯。他告訴我,會就被指控觸犯《立法會議員特權法》認罪,成為認罪的第一人。他只是運用立法會議員的權力,向當時內會會議主席爭議一事中的李慧瓊議員舉牌、叫口號。香港議會於議員運用其特權,卻竟被控告違反特權法,極其荒謬。眾人皆知該指控毫不合理,超雄冀盼快點完結此事,如要坐監就盡快坐完,然後與家人離開香港。

張超雄對我在香港民意研究所的工作表示支持,不斷公開就公共事務發言表示理解及認同,與此同時亦感憂慮,認為特區政府遲早會「搞我」。十分感激他的關懷及提點,我還不以為然。自覺在公共平台評論公共事務超過 30 年,殖民地時代已如是。我不是政治活躍分子,又無黨無派,只是做正常事,以一個知識分子、社會一員、及政府諍友評論公共事務。

香港民意研究所負責執行 2020 年 7 月的立法會民主派初選,我是當年五月才加入研究所,很多相關工作的規劃與安排,均沒參與。仍被國安處約見,要求協助調查,無甚可說,真的不太擔心那件事會燒到我身上。

及後還對張超雄說,「最壞不就是屈我煽動,頂多是屈我坐半年監。」張超雄尊重我的決定,理解我的想法,也支持我,說沒有理由要求我改變。他著我作最壞打算及有所準備,如隨時有警察清晨登門;並建議我向家人提供一兩個可隨時聯絡的朋友、及時提供協助的律師電話;刪除手機上不必要的,或可被權勢用作插贓嫁禍的資料等等。

聽從其意見,一月中到二月間,每晚睡前先抽出手機電話卡,與常用電話分開存放,藏於秘處,再把鬼機放床頭。我其實沒有強烈恐懼感,但此刻已屆不能不對當時特區政府的卑劣本質作最壞盤算。

當年 2 月 4 日是農曆年初四,張超雄被判入獄三星期。既難過,亦氣憤。加上家人不斷催促,朋友們不時提醒,即將離開香港往澳洲的兒子囉嗦無間,我終於 2 月 14 日情人節那天遞交 BNO 申請表。心只想敷衍家人及兒子。填了表、交了表也不一定獲批、不會那麼快批出,批出後不一定要過去,屈時再算。

2 月 24 日,張超雄刑滿出獄。數天後,得知他在獄中遭遇,察覺所謂「頂多還不是屈我坐半年監」這判斷是過度樂觀與輕率,與當時牢房現實大相徑庭。深認此實況翌日,2 月 28 日深夜,收到英國政府電郵,BNO 申請已獲批。我沒有即時告知入睡的家人,那晚輾轉反側。晨早醒來,太太已經出門。我往香港民意研究所黃竹坑總部上班途中,反覆思量兩個月來的種種,又想到習近平極可能於七月來港出席香港回歸紀念活動,國安警或在此之前大舉政治掃蕩,在擠滿乘客之地鐵車廂內,我作出人生其中一個最重大的決定。

3 月 1 日前,還有一事。在《自由亞洲電台》主持已一年多《聲如洪鐘》的節目於二月已收到確認通知,電台擔心香港在地主持人的安全(亦因為《國安法》),決定暫停所有香港在地主持人的節目。我不感意外,誠然慨嘆香港言論空間越來越窄。 30 多年的工作,難逃擠壓。或許令我覺得需要「暫時」離開香港的原因。

動身

由 2022 年 3 月 1 日決定「暫時」離開香港,到 2022 年 4 月 24 日往機場之前那一個多月,繼續在香港民意研究所上班,每星期或許有兩次民調發佈會,大部份由我主持。發佈會上利用各方面的民調數據,評論香港當下情況及其政策,難免繼續批評政府。

期間曾就《人民日報》評論版一篇抹黑研究所的文章嚴辭反駁;又對建制網媒《港人港地》及《文匯報》利用捏造的問卷毀譽民意研究所作出澄清及譴責,呼籲特區政府跟進假新聞及使用虛假文件。

其間,自己及家人感染武漢肺炎病毒,須在家自我隔離一星期。

此間,曾被國安警約見,安排一次「不落簿、不開機」,被告知只是「交個朋友,大家認識一下,了解多一些」,會面長達近3 小時。交談過程確實客客氣氣,五名國安警,有高層、有前線,算是十分有禮。談及我們如何決定民調主題、如何制定問卷,為何會於進行立法會選舉民調中加入「投白票」的選項。跟我談這些最好,我仿似在大學授課,給他們上一課「民意研究及調查初階」。

那次交談,最不客氣似乎是我自己,可能因已訂了機票,人將離開香港,無後顧之憂。我一再追問他們為何仍不對《文匯報》及《港人港地》使用虛假文書事件執法,得到的回應是「不要太執着這一點」,又說「我們(國安警)不是為《文滙》、《大公》打工的」!

談話近尾聲時,我還說,我回答你們很多,不如你們也答我一個問題:「你們真的相信你們現在做的一切,真的與國家安全有關?」五人面面相覷,只有一人回應,確認他那個知否是真是假的相信。過程中,事前給我法律意見的律師朋友很幫忙、很審慎,每隔半小時就致電我一次,向國安警說明律師隨時準備法律支援。

這個多月裏,收拾行裝,把需托運來英的東西裝箱,包括大量書籍,總共 44 個箱子,交給托運公司。 ( 待續)

文|鍾劍華

責任編輯: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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