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決定不偵辦前財政司長梁錦松買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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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十五日電)香港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今天宣佈,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汽車首次登記稅調高之前買車一事,由於證據未能顯示其蓄意避稅,決定不偵辦此案。

江樂士表示,由於整體證據未能證明梁錦松在今年一月購買汽車時,故意或蓄意避稅。經過全面考慮過證據、法律和兩名分別來自香港和英國的大律師的意見,並得到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的接納後,才決定不偵辦梁錦松。

他指出,在案件的早期階段,梁愛詩已授權他決定是否偵辦梁錦松,以排除任何因她與梁錦松之前的工作關係而可能予外界產生偏袒的感覺。不過,由於這宗案件敏感性高,涉及重要人物,引起大眾關注,所以決定尋求外間資深執業大律師的獨立意見,並且首次公開外間律師的獨立意見,以提高個案透明度。

江樂士表示,他於今年十月五日收到法律意見,並隨即通知律政司,最後於本月九日決定不向梁錦松提出起訴。他強調,這次是律政司的最後決定,之前並沒有向行政長官董建華匯報,也沒有徵詢他的意見。

江樂士又稱,資深大律師祈理士(JohnGriffiths )和御用大律師韋爾森(Martin Wilson )在檢視整體證據後都認為,不能確立梁錦松「在公職中行為不當」的罪行,在本案中達致合理的定罪機會根本並不存在。

他說,祈理士和威爾遜雖然認為梁錦松應向行政會議申報買車,但這不足以構成被偵辦的嚴重不當行為。證據顯示,他的錯誤至多只是想避免尷尬而已。江樂士認為他們的見解正確,並在衡量所有的證據後,認為不能證明本案有刑事成分可以達到偵辦的標準。今年三月港府公佈大幅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之前,梁錦松購買了一輛房車,節省了十九萬港元汽車稅,但他卻沒有向政府申報,引發利益衝突問題。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廉政公署接手調查。七月一日五十萬市民大遊行後,梁錦松提出請辭,獲董建華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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