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華援助協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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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訊】 2003年12月19日美國費城: 北京家庭教會基督徒徐永海醫生的太太李姍娜近日委托對華援助協會向國際社會發出題為“一個妻子的求助信” 和“何為法?何為德?”的文章,吁請各界人士為她無罪的丈夫提供法律援助,并且在文章中質疑當局在此案中的處理手法与當局宣稱的”以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是否背道而馳.

另据對華援助協會收到來自吉林省吉林市傳來的消息, 北京家庭教會基督徒网絡人士張胜其已于北京時間11月27日從吉林省吉林市被帶至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的一秘密地點審訊。張胜其47歲的母親李明芝日前自山東曹縣赴吉林市欲送衣物,結果被告知張已被移走它省,具體地點“無可奉告”, 李明芝被迫無可奈何回家。 李明芝是山東曹縣一家庭教會領袖。据吉林市公安局一位同情家庭教會的匿名公安人士傳來的消息說, 11月26日約上午十點,10多名來自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和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的國家安全保衛大隊便衣突襲了張胜其的未婚妻葉繼飛位于吉林市區的家。据悉,當時張胜其与未婚妻葉繼飛剛從北京抵達吉林探親。 公安宣布扣押20件物品,包括電話本,手机和北京市家庭教會活動家劉鳳鋼寫的若干文章。 張胜其与葉繼飛被帶走。 23歲的張胜其6年前在北京從事電腦网絡工作。因張胜其与被捕的北京家庭教會活動家劉鳳鋼屬同一個家庭教會, 張又是家庭教會基督徒活躍的网絡人士,時常在教會网路上探討基督信仰問題,張的被捕可能与劉鳳鋼一案有關。 劉鳳鋼因探訪一些因拒絕加入官方教會的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地區家庭聚會基督徒時于10月13日被以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罪”拘押并被捕的。2月12日片警通知劉鳳鋼的妻子說劉鳳鋼,徐永海和張胜其已都被正式逮捕。


顯示國際社會對2003年中國宗教迫害狀況持續惡化的判斷是有根有据的.

一個妻子的求助信

我丈夫徐永海自11月9日被抓以來,警察沒有給我任何的書面通知。12月12日片警通知劉鳳鋼的妻子說徐永海被正式逮捕。
我覺得我丈夫受的苦太多了,他上次做牢留下的皮膚病到現在還沒好,又要去受苦了。他無罪為什么要抓他,我要為他申冤,為他請律師,我知道這也許是打不贏的官司,因為我面對的是——。

我覺得我對不起他,因為付不起律師費,到現在我還沒請上律師,但我也不能因為沒錢不去為他申冤,我希望各界人士幫我,幫我找到能夠不收或少收費的律師。

我以前并不理解徐永海的所作所為,他是一個善良的人,是一名基督徒。他認為別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自己家里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今天我丈夫被抓了,我才感覺到什么是無助,什么是無奈,我需要幫助、需要關愛与支持。別人的昨天就是我的今天。今天的感覺使我對徐永海的為人有了一個更深的認識,在這時我更想念我丈夫。雖然他很愛我,但是他把更多的愛給了他所關心、關愛的社會,給了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他是我的好丈夫,他更是一個好醫生、一個好公民。

我丈夫是一個好人,他一直在幫助別人,從來不想得到什么,更不想得到回報,他做了近20年醫生沒有留下積蓄。我付不起律師費,是我對不起他。有一個朋友對我說:“你們這些人連律師都請不起,你們還能做什么?你們還能幫助別人什么,自己都拯救不了,還能拯救誰?”我知道她說的是實話,這也許是大多數人的想法。正是這樣我才更要去為我丈夫辯護,不惜一切。可巨額的律師費我交不起我無奈、我很難過,我對不起他。

律師們已經給朋友打過官司,我知道有罪無罪,絕非證据,而是取決“他們”的需要。我知道錢也許是白花,但我還是要請,一定要為我丈夫做無罪辯護。我不希望這樣的事再發生,我不希望再有像我一樣的人,只能對著丈夫的照片——。

我丈夫是好人,我一定要想一切辦法救他,哪怕很渺茫,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李姍娜

電話:82082198
2003/12/16

何為法?何為德?

依法治國、以德治國是國策,看看這法与德吧?

我丈夫徐永海11月9日被抓到現在沒有任何的書面通知,就連口頭通知也沒有。按照刑事訴訟法拘留應在24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或他所在單位,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他們不但沒有通知,我去問不是推辭就是敷衍。近20天我沒有丈夫的任何消息,我心急如焚,他沒帶換洗的衣物、洗簌用品、取暖的被褥,身上只有少許的零用錢。感謝主!一個偶然的机會我得來了蕭山看守所的電話,我打過電話去問,才知道我丈夫已經在蕭山看守所,我這才給我丈夫寄去了換洗的衣物、洗簌用品和少許的零用錢。試問這就是所謂的依法治國嗎?

還有更可笑的12月12日片警口頭通知劉鳳鋼的妻子說徐永海被正式逮捕。按照刑事訴訟法逮捕應在24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或他所在單位,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試問這符合法律嗎?我去問管我們的片警,他說不知道。我去問西城分局也說不知道。現在我搞不懂我丈夫的合法通知,到底應該通知誰?應該誰通知?按照刑法我找不出答案。看看這就是依法治國!

我丈夫4月底5月初因上訪,被拘留13天,維護權益到算犯法!很遺憾,我受了這么多年教育,到不知道什么是法了!

劉鳳綱被抓后,我与我丈夫去關心、幫助過他的妻子和孩子,他妻子告訴我們說:“警察說了,不要告訴徐永海,劉鳳鋼被抓的事,這樣對他不好,對劉鳳鋼也不好。”難道關心、幫助別人也違法?這就是以德治國嗎?我丈夫的母親病重、去世,警察一直對我丈夫進行跟蹤、監視不讓回家,跟他們住在旅館里。這是德嗎?警察都沒讓老人見上儿子最后一面,這也是德嗎?

我現在只想問,何為法?何為德?

李姍娜
2003/12/18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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