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精神:維護法治及社會公義

【紀元專訪】香港新一屆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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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2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雪兒報導/新上任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詳談了自己及公會對修訂後的《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的立場。就叛國罪只針對中國公民,陳景生為已移居海外的港人提供入境香港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在《基本法》23條立法問題上,陳景生認為,最不能接受的是政府到現在都不願意以白紙草案諮詢市民。他說,23條是一條重要的法例,直接影響著港人的自由和權利。

應無底線諮詢市民

對於政府建議對23條立法內容的修訂,陳景生指出,政府不詳細、清楚地列出23條的法律條文之前,市民的疑慮不是沒有根據的。他認為,如此重要的法例,在沒有急切性立法的情況下,政府應該用白紙草案形式,「無底線地」諮詢公眾的意見。

藍紙一出即有時限

陳景生又指出,政府現在就23條立法的諮詢「太籠統」,在沒有詳細法律條文的情況下,市民很難作出回應。他解釋,雖然政府強調,即使用藍紙草案,市民仍然可以繼續表達意見,但事實上,藍紙草案一出,立法程序便開始,意味著有時間性及立法會議事程序的限制,而且已呈交立法會的立法草案是不容易改動的,即使可以改動,也未必能夠在立法會通過。他認為,政府應該再次全面地進行第二輪諮詢。

禁制機制沒有必要

談到有關23條在禁制機制方面的內容,他認為,現在的社團條例已足夠,不需要更多法例去禁制在內地被取締的組織。

陳景生強調,大律師公會對立法的立場是:23條應該立法,但質疑現在立法是否適當時機。他又說,即使要立法,公會並不同意政府根據於去年九月二十四日推出的諮詢內容立法。

政府分類用作造勢

對於政府公布的23條立法諮詢結果,把大律師公會的意見界定為既不支持立法,也不反對立法類別,陳景生認為,政府在分類方面沒有清晰界定,是用以「造勢」,他建議,在草案未交由立法會審議之前,市民應該向政府爭取詳細的法案建議。

公會當前要務:23條

陳景生指出,23條是大律師公會今年要處理的要務,同時,公會在香港的司法、律師執業、法律教育方面的工作會繼續進行。



公會不等同政治性團體

在維護法治及社會公義方面,陳景生指公會是會「義不容辭」;因為公會的責任包括對法治的執行和承擔。不過,陳景生謹慎地強調,公會並非「政治團體」,因此涉及政制如公務員應否減薪,或對於應否有問責制官員等方面的事情,並不是公會關心的範疇,但不排除個別會員對該類問題持有個人意見。

積極態度對無力感

談到有港人覺得無法改變政府立法的決心,對此有無力感,陳景生表示,公會會以「積極的態度」,盡量向政府爭取及表達意見,但不幸的是港府並非全民選舉產生的政府。

預計未來在維護香港法治精神方面可能會遇到的困難,陳景生表示,不想揣測,但認為政府在23條立法上可以做得好一些。

用護照免犯23條

陳景生又自動報料,談及政府在23條叛國罪方面的改動,他建議已經移民海外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若不想受到叛國罪的影響,在進入香港境內時,不要用香港身份証,而持外國護照入境,那麼便算是外國人。政府新建議的叛國罪只適用於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他解釋,在中國的國籍法中,只容許公民持有一個國籍,入境時使用香港身份証,便被視為中國籍,而香港沒有一個機制,讓市民放棄永久居民的身份。

陳景生向記者透露,他並沒有替自己的子女拿香港身份証;他們都是持外國護照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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