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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發違規下月起將夾黃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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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由於外界經常質疑警方取締交通違規的手段不正當,交通部與警政署等單位昨天決定,下月起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將全面在車輛上夾放舉發標示黃單,讓駕駛人知道已受到處罰;同時將加強罰單申訴及裁決制度救濟功能,並改變員警開單的獎金制度,不以違規舉發量為依據,避免員警為了績效獎金而猛開罰單。

  在貨車、計程車司機先後以衝撞政府部門表達對交通罰單的不滿後,交通部昨天邀集警政署、公路總局、台北市交通局等單位召開道安委員會,針對交通違規舉發及裁罰進行檢討,提出提升逕行舉發品質、提升申訴及裁決制度救濟功能、提升標誌標線設置適當性及合理性、改善交通工程及管制設施、檢討交通違規罰鍰獎金制度等方案。

  在提升逕行舉發品質方面,警政署交通組組長刁建生表示,過去員警攔檢比例偏低,目前已要求提高以減少逕行舉發的爭議,像九十年攔檢比率約三十%,去年已提高為四十六%,今年則以五十%為目標。

  對於以逕行舉發為主的違規停車,警政署也決定,下個月起要求員警在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時,必須全面夾放黃色的舉發標示單,也就是俗稱的黃單,以告知民眾違規停車已遭舉發,後續再依程序將舉發通知紅單隨照片寄達;寄發時將優先以民眾登錄的通訊地址為寄達處所,以減少退件。

  此外,目前民眾若不服交通罰單,必須向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形成開單員警球員兼裁判的狀況,因此交通部昨天與警政署協商後,也決定將由監理機關等裁決單位成立申訴案件審議小組,受理民眾的罰單申訴案;警方也將成立公平調查小組,調查提供相關資料。

  交通部指出,現行裁罰機關的裁決制度有待改進,將建立裁罰查證制式範本,包括相關舉發要件規定等資料敘述與彙整蒐集;並由各裁罰機關針對較具爭議的申訴案件,成立處理小組或召開會議等方式進行複審。

  交通部強調,道路速限、禁停紅黃線、停車格位等劃設及規定,都必須全面檢討合理性與適當性;各縣市也應定期就民眾易違規的地點或行為,檢討是否因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設置不當而引發違規。

  至於員警為了績效獎金而猛開罰單的問題,警政署也將研議調整獎金發放方式,不以違規舉發量為依據,改以品質為考核標準。 

〔記者石秀娟╱台北報導〕民進黨立院黨團內政及交通政策小組,昨天要求交通部及警政署明定,禁止員警在隱秘處取締交通違規事件,警政署也應全面檢討執法獎勵金制度;立委張川田、周慧瑛也召開記者會,要求全面停止發放「罰單獎金」,尤其取締超速等逕行舉發行為,更不應「抽頭」。

  交通違規舉發及罰鍰過高所引發的民怨日益升高,民進黨團內政、交通政策小組,昨天就此議題,邀請交通部次長蔡堆、警政署副署長鄭榮進提出專案報告。

  經過民進黨團政策小組的討論,交通部與警政署必須在三個月之內全面檢討速限、標誌、標線、規則、執法方式、設置及規劃,於九月立法院開議後,報告成效。

  政策小組也要求,警政署應全面檢討交通執法的獎勵金制度,朝設置執勤員警因公傷亡之撫卹基金及購置執勤安全裝備方向改進;張川田、周慧瑛則是明確要求取消舉發交通違規的獎勵金,避免警察為了獎勵金而拚命開罰單。

  張川田、周慧瑛指出,取締違規的獎勵金雖是依照「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但是像測速照相等機器逕行舉發的罰鍰也用作獎勵金,實在太不合理。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聯立院黨團副幹事長陳建銘昨天指出,政府擬修法降低交通罰鍰,只會造成姑息及放任違規,難以遏止交通違規,他認為應修法兼顧罰鍰的合理性及執法的正當性。

  陳建銘強調,目前造成民怨的最主要原因在於警方執法的態度,這是執行層面的問題,不宜採降低交通罰鍰的方法解決,他將提案修法,以期徹底為交通執法的爭議尋求解套。

  陳建銘表示,在交通裁罰制度的改善上,若罰鍰有過度時自然應檢討,但不能一味降低罰鍰金額,何況罰款收入預算都是經過立法院審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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