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六日電)北京市教委日前宣布,今年秋季北京新入學的外國留學生、外國中小學生、台港澳僑學生以及新聘外籍教師,必須投保包括SARS條款的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保額不得低於四十萬元人民幣,可在海外或中國大陸購買。
北京日報報導,學校是否向外籍師生及台港澳僑學生提出保險要求,是北京市教委衡量學校能否復課、開學的必要條件之一。
據北京市教委規定,學校新聘外籍教師要在八月底到校。如果學校未與外籍教師解除合同,復課後學校可自行決定外籍教師是否返校,並將返校時間和方式、返校手續、檢疫方案、隔離條件等防疫措施,報市教委備案。規定說,外國留學生、台港澳僑學生以及外國中小學生的返校時間,與同校中國學生返校時間一致,畢業年級以外的學生暫不返校上課,期末考試可安排在新學期開始時。學校通知返校時,須向學生提供SARS疫情及防控措施、學費處理辦法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