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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院本週成立公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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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行政院上週宣佈核定公民投票實施要點,本週將進一步成立公投委員會,並內定由政務委員許志雄擔任主任委員,審議行政機關所提的公投議題與作業計畫等。

 至於「行政公投」所需經費三至五億元,上週游揆主持的會議上,初步敲定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不過由於立法院規定動支五千萬元以上須送其查照,屆時在野立委是否反制等,將成為朝野再次爭論焦點。

 針對泛藍陣營的抨擊,行政院也已擬妥說帖回應,強調憲法已賦予國民主權與創制複決權等,國家機關包括行政、立法、司法等院皆負有協助人民實現基本權利的憲法義務,行政院訂定公投實施要點,規劃公民投票的實施程序,符合憲法的意旨與期待。

 政院強調這種做法並非首例,例如憲法保障人民知的權利,行政院也在行政程序法或政府資訊公開法未完成立法前,實施資訊公開,並訂定相關行政規則做為準繩,主動實現人民知的權利,同樣無違憲問題。

 行政院並反指立法院五十多年來未能符合憲法的委託,明顯是立法懈怠,少數立委指責政院違憲,恐未能真正理解條文的涵義與自己的憲法義務。

 行政院還進一步澄清實施要點是否有違「依法行政」原理;說帖認為,依照司法院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要旨,依法行政應以限制人民自由權利為範圍,但公投實施要點並未限制人民權利,何況依法行政原則並非要求所有行政權的行使都要有法律依據,特別是對於給付行政措施或涉及公共政策決定的事項,行政部門應有廣泛的自由決定空間。

 除回應外界可能的質疑外,行政院也決定本週依據實施要點成立公民投票委員會,要點中規定,行政院下設的公投委員會,負責推動公投事宜,置委員十一至十五人,由行政院長就政務委員、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聘任,委員屬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總數的二分之一,委員會審議提案後,就可送至行政院會通過並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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