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日訊】北京市商業銀行前門東支行原副行長曾聿靜因挪用公款2,300多万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兩名同案被告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下面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含青的報道。
現年54歲的曾聿靜星期四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中國官方新華社的消息說,此案涉及的另外兩個人,原中國集郵總公司計划財務處出納員楊震和原工商銀行珠市口支行資金部主任尚雨光被判處有期徒刑。
新華社的報道說,1996年,曾聿靜兩次挪用本行資金共1000万元用于償還其個人的帳外經營損失。1997年,曾聿靜為掩蓋銀行存款赤字,請曾任資金部主任的尚雨光幫忙。在尚雨光授意下,楊震利用職務之便,擅自將公司已到期的工商銀行珠市口支行定期存款1500多万元轉入曾聿靜所在前門東支行中郵公司帳內。三人事后還合謀偽造了有關單据。
記者打電話到北京市政府了解此案情況,值班人員表示: (錄音)
原中國陝西電視台記者、現住西安的馬曉明對此評論說,此案挪用公款數量之多,令人瞠目: (錄音)
談到如何抑制或減少這類以權謀私、挪用公款事例的發生,馬曉明說: (錄音)
對曾聿靜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旅居美國的法學專家于浩成認為量刑過重: (錄音)
涉及此案的楊震和尚雨光分別被判處10年和6年有期徒刑。(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