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余杰:高勤榮,你在哪里?

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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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高勤榮,一個揭露地方干部浮夸造假的記者,現在你在哪里?

高勤榮,一個勇敢地說出了真話的普通公民,現在你在哪里?

新華社老記者戴煌先生告訴我,首都一批新聞界、法學界、文化界的知識分子正在發起簽名,希望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重視并解決高勤榮的冤案。此時,我才知道,年輕的高勤榮已經在監獄中熬過了整整三周年。我毫不猶豫地在呼吁信上簽上了我的名字——盡管我知道這封信的實際功效微乎其微。

山西省運城地區的地方領導為了攫取政治資本,發動群眾造假,宣稱建設成功了造福百万畝農田的節水灌溉工程,并在報刊上廣為吹噓。《山西青年報》記者高勤榮發現了這個色彩斑斕的肥皂泡,經過細致的調查考證,他撰文發表于《人民日報讀者來信內部版》予以揭露:那些工程都是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它們不僅沒有給當地百姓帶來任何好處,反而成為滋生貪污腐敗的溫床。隨后,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調查》和《焦點訪談》兩個節目也相繼披露了這一丑聞。

在我看來,高勤榮的“打假”比王海的“打假”需要更大的勇气、毅力和信心——如果說王海的“打假”主要針對經濟領域的丑惡現象,對于捍衛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和建立健康的市場經濟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那么,高勤榮的“打假”則直接針對地方干部的“非法行政”和“浮夸遺風”,對于實現媒體“群眾喉舌”的監督作用和保護普通老百姓的公民權利更是必不可少的。然而,高勤榮不僅沒有因為“打假”的行為而受到鼓勵、表揚和獎勵,反而成為某些人的眼中釘、肉中刺。他妨害了某些人升官發財的美夢,他打破了官場遍地謊言的規則,于是那些擁有巨大力量的黑手向他伸了過來。正當我們要為高勤榮“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懮患意識和“實事求是”的職業精神“鼓与呼”的時候,在文章發表兩個多月后,高勤榮卻被山西某“專案組”逮捕入獄。這一次,公檢法机關卻以罕見的高效率行動起來。很快,運城中級人民法院以莫須有的“介紹賣淫罪”、“詐騙罪”和“受賄罪”終審判決高勤榮有期徒刑十二年。

我還以為我們已經遠离了“皇帝的新裝”的時代——沒有想到比那還要卑鄙的丑劇再次上演了。高勤榮的文章發表在党報上,他揭露的事實也被像中央電視台這樣的權威媒體所證實,他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勇士。高勤榮之所以要与龐大的風車作戰,因為他心中牽挂著千百万鄉親的命運。純朴善良、困苦窘迫的鄉親們,再也經不起官僚們喪心病狂的折騰了。

我去過山西的鄉村,我親眼目睹了那里的老百姓的凄苦無助和官僚的飛揚跋扈。那里是中國所謂的“傳統文化積淀”最深的地區之一,同時也恰恰是中國吏治最糟糕的地區之一。兩者之間似乎有著某种神秘的聯系,這一事實再次讓我确信:儒家文明是救不了中國的。在那些儒家文化保留最完整的地方(例如中原和華北),在官員們中盛行著說假話和虛報浮夸的惡劣風气,而在老百姓當中則普遍存在著對權力盲目的頂禮膜拜。在這些地區,生活質量的多寡与人際關系的繁簡形成了惊心動魄的反比。高勤榮与秋菊一樣(在某些宣揚恢复“鄉規民約”的學者看來,他做得甚至比秋菊還要“過分”),他破坏了長期以來存在于鄉村里的這种牢固的“默契”。于是,他必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我認為,高勤榮事件再次證明了這樣一個事實:當一個社會還處于法治不健全的發展階段,當新聞媒介向腐敗發動攻擊的時候,雖然有特殊的作用,但也有一种特殊的脆弱性。為“透明國際”(一個世界性的民間反腐組織)工作的新西蘭學者杰里米波普對這個問題有著相當深入的研究,他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如果政治家和國家公務員确信,他們不會有被新聞媒體在公眾目前曝光而受到羞辱的危險,他們就愈益受到濫用權力以謀取私利的誘惑,而政治家在追逐這類好處的時候,總試圖使新聞界保持緘默。”高勤榮的遭遇,其實是腐敗官僚們向所有的記者和公民發出的警告:看你們誰還敢向他學習?

高勤榮的遭遇告訴我們:我們固然需要高勤榮這樣有良知和勇气的媒體工作者,但我們更需要一整套保護他們人身安全以及新聞獨立地位的法律。如果沒有獨立的新聞媒體,腐敗就難以受到遏制。杰里米波普認為,新聞媒體的獨立程度,也就是它能夠有效地行使對官員的公共監督職能的程度。正如立法机构應當把行政机构置于日常監督之下那樣,新聞媒體應當把立法与行政机构以及其他所有其行為在公眾領域產生影響的人們置于其約束之下,以免產生腐敗。正如《時代》周刊的前任主編亨利格倫沃爾德所指出的那樣:“如果其權力不受獨立的新聞界監督的話,甚至一個靠民主選舉上台的寬厚政府也會腐化。”最典型的一場“戰爭”就是“水門事件”中《華盛頓郵報》的兩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記者与龐大的尼克松政府之間的對峙。這是對美國的民主制度的一次嚴峻考驗,最后終于以前者的胜利而告終——尼克松成為迄今為止美國歷史上唯一在彈劾的壓力下辭職的總統(對此,毛澤東一直迷惑不解。數年之后,當尼克松的儿子訪問中國的時候,毛澤東還特意表達了他對前總統閣下的同情。兩中政治制度的差异由此可見)。而那兩位昨天還名不見經傳的小記者頓時成為民族英雄般的人物。

然而,高勤榮可沒有他的美國同行那么幸運。在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兩名記者成為捍衛民主制度的象征;在中國,高勤榮卻在牢獄中度過了漫漫的長夜。高勤榮的妻子告訴《南方周末》的記者說,三年的冤獄使得丈夫的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丈夫吃飯的時候手腕不斷地哆嗦,連筷子也拿不穩,身體和精神都瀕臨崩潰的邊緣。她至今不敢把真相告訴十歲的女儿。但是,女儿一天天地長大,能夠一直瞞她十几年直到父親從監獄中出來嗎?說到這里,堅強的妻子淚流滿面。當我讀到這樣的細節時,不禁悲從中來:作為一個中國記者,為什么僅僅說了一點儿真話,就得付出自由、名譽、家庭、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在我看來,高勤榮的悲慘命運,其實是對所有試圖言說和表達真話的公民的威脅,也是對我們《憲法》的蔑視和嘲諷。今天,作為記者的高勤榮因為說真話而失去了人身自由;明天,任何一個普通公民也可能遭到同樣的命運。

沒有獨立的輿論力量,腐敗問題就不可能得到根本的治理。杰里米波普認為,作為与獨立的司法并列、令政治家不悅的兩种孿生力量之一,自由的新聞界是政府生活中腐敗現象強有力的反對力量。他強調說:“新聞媒體是自我委任的,但它受到公眾的支持,他們認為它所傳達的東西是有价值的,并愿意為之支付金錢。新聞界應該而且能夠擺脫政治庇護系統,這類系統的存在,甚至在最民主的社會中依然是政治生活中的一個事實。”任何社會的正常運轉都离不開自由的新聞界,而在今天的中國,正是其“特殊的國情”決定了新聞媒體必須在社會生活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而不是相反)。因此,新聞媒體自由度的拓展,可以看作是中國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之一。

一九八七年一月,在世界新聞自由出版人、國際新聞研究院、泛美出版協會、北美國家廣播台協會以及國際期刊出版聯合會等組織的贊助下,來自三十四個國家的數百名記者在英國倫敦召開了自由世界之聲會議。這次會議最大的成果就是通過了《新聞自由憲章》。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加利認為:“憲章的原則理應得到每一個有志于推進和保護民主制度的人士的支持。”他進一步指出,這些條款雖然沒有約束力,卻表達了“所有自由國家渴求實現”的目標。

《新聞自由憲章》有以下十條:

第一條:檢查制度,不論其為直接的或是間接的,都是不可接受的。因此,任何限制新聞媒體收集和傳播信息的法律都和做法都應予以廢除。政府當局,不論是國家的,還是地方的,均不得干預新聞的發布与廣播,或限制与任何消息來源接触。

第二條:獨立新聞媒體,不論其為出版業的,還是廣播業的,均應允許其成立并在所有國家自由從事其業務。

第三條:政府對國內任何媒體的待遇上不得有經濟上的或其他的歧視。在那些同時存在著政府控制的媒體的國家中,獨立媒體應享有与官方媒體同等的為獲取其出版或廣播業務所必需的材料和設備的權利。

第四條:國家不得限制獲得新聞紙、印刷設備以及傳播系統,不得限制通訊社從事業務以及獲得廣播頻率的權利。

第五條:通信主管當局在法律上,技術上或收費上限制傳播新聞或信息流動的做法應當受到譴責。

第六條:政府媒體必須享有編輯上的獨立性并向各种不同的觀點開放,這一點應當在法律和實踐上予以确認。

第七條:國內的出版与廣播媒體應當享有獲得來自該國之外的新聞与信息服務的不受限制的權利,公眾也享有接受或接收外國出版物或廣播的類似自由而不受干涉。

第八條:國境應對新聞記者開放。不得對新聞工作者實行入境人員定額限制。對簽證、出版許可證以及其他新聞業務所必需的文件的申請應迅速予以批准。外國記者應當被允許在國內自由旅行,并享有与官方或非官方的消息來源接触的權利。

第九條:通過許可證或其他資格認證制度的實施的對自由進入新聞界工作或對業務操作自由的限制應予以消除。

第十條:記者,類似于全體公民,應享有人身安全并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在戰爭發生地區的記者應被視為平民活動,并應比照其他平民活動享有各項權利和豁免權。

當我讀到這十條憲章的時候,不禁感慨万分。這份憲章是由民間机构起草的,与聯合國的憲章不同,它對世俗政府并沒有法律約束的力量。強權者自可將它拋在一邊,獨裁者也可嘲笑它的迂闊。這是一群理想主義者的宣言,要在充滿荊棘的現實世界中實現這些理想簡直難于上青天。但是,人類的尊嚴正是在不斷地向理想攀登的過程中得以展現的。再難,我們也不應當放棄。高勤榮也以他的生命實踐加入到這一浩浩蕩蕩的隊伍之中。我為擁有這樣的一個同胞而感到驕傲。

新聞的自由是民主制度日常生活化的體現之一。民主不是一种僅僅寫在書本上的奢侈品,而是落實到每個公民生活中的生活方式。羅伯特達爾在《論民主》一書中指出:“一种民主的文化几乎必定要強調個人自由的价值,從而,也必定會承認更多的權利和自由。希腊政治家伯利克里在公元前四百三十一年對雅典民主的評价也同樣适用于現代民主:‘我們在我們的統治中所享受到的自由,也延伸到了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認同這种理念:只有“日常生活中的民主”才是真實的民主。而每一個公民的日常生活都与另外一個公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高勤榮的自由也就是我們的自由,高勤榮的權利也是我們的權利。當所有的“高勤榮”都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的時候,我們自身的公民權利也就岌岌可危了。

讓我們把目光投向晉中平原上那個無名的監獄中的無名的牢房。

那里,有一個蓬頭垢面的囚犯。

然而,我相信他將被載入新聞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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