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索隱》日防衛白皮書 為海外派兵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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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6日訊】

杜默

 日本防衛廳五日發表︽二○○三年度防衛白皮書︾,首次把協助聯合國維和列為自衛隊主要任務,不啻為日本政府制定海外派兵相關法律再下一城。

 白皮書中強調,日本受外敵登陸侵略的可能性很低,為因應今後彈道飛彈和恐怖主義擴散等主要威脅,應調整防衛政策重點,提高迅速應變能力,並透過自衛隊協助聯合國維和行動,使日本成為「普通國家」。所謂普通國家,指的是二戰結束已半個世紀,日本仍受制於一九四七和平憲法,應及早結束這種不正常狀態,讓日本回歸到一般正常國家。

 事實上,日本自冷戰結束至今,搭著波斯灣、阿富汗和伊拉克三次戰爭的便車,從低調參加維和、突破維和限制,到進入戰區活動,已經按部就班解除和平憲法束縛。

 波斯灣戰爭後,日本國會通過「協助聯合國維和法」(PKO法),首先從立法層面確立自衛隊可派赴海外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阿富汗戰爭後,日本一口氣通過「反恐特別措施法」、「自衛隊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廳法修正案」,則跳脫聯合國框架,把自衛隊活動範圍進一步擴大至空中和海上,以及「當事國同意」的外國領土。

 伊拉克戰爭結束後,日本通過有事三法案和「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別措施法」進一步化被動為主動,不再考慮聯合國或當事國是否邀請,自衛隊活動範圍不限於非戰鬥地區,所擔負的義務和使命也不再侷限於人道援助。

 小泉首相政經改革也許乏善可陳,但他能在兩年內經由正式立法程序,完成有事體制,把自衛隊送進交戰地區或國家,又吸收美國「先制攻擊」的戰略理念,把有事體制從防範外來武力侵略的事態,推向「可以預測將受到武力攻擊的事態」,可謂成績斐然。可以預見,如果他再連任首相,下一步定是趕在「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別措施法」四年期限截止前,制定海外派兵的永久性法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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