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政府宣示废除死刑 凸显与世界人权接轨决心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14日报导】废除死刑系列报导之一(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十四日电)为落实人权保障理想,陈水扁总统、法务部长陈定南曾多次在公开场合中强调将逐步废除死刑或将以替代方案取代死刑,尽管废除死刑政策应有相关配套措施,迄今也正推动中,但从政府的宣示动作观察,足以凸显政府维护人权,与世界人权接轨的决心。

由政府研拟的人权基本法草案,已于今年七月间出炉,根据草案第五条“生命权”明文规定,“人人享有生命权及生命自由权,不容任意侵犯,死刑应予废止”;陈总统更于今年九月间的律师节庆祝大会上宣称,研拟中的“人权基本法草案”有关死刑部分,将由“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取代。

总统府人权咨询小组副总召集人廖福特指出,“这种废止死刑主张,都是台湾人权史上重大突破”。

其实,废除死刑早已被法务部列为施政的政策,陈定南于民国九十年就职周年记者会中就强调,希望能于三年内(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前)完成全力推动废除死刑的刑事政策。

法界人士表示,死刑,又称生命刑,乃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也是所有刑罚中最重的处罚方式,根据监狱行刑法第九十条第一项规定,“死刑用药剂注射或枪毙,在监狱特定场所执行之。其执行规则,由法务部定之”,因此,这种剥夺犯罪人生命法益的刑罚方式,特别受到人权团体高度关注。

法务部官员指出,尽管国内曾有多次民调,反对废除死刑比例高达八成以上,但法务部要向人民宣导“死刑并非万灵丹”的概念,并会逐步推动废除死刑政策,但仍须有相关配套措施。法务部官员说,废除死刑并非一蹴可几,截至目前为止,美国仍有一半以上的州并没有废除死刑。

法务部官员强调,由于死刑不是吓阻犯罪万灵丹,法务部会全力推动废除死刑,也就是说,法务部将自法律面与政策面双管齐下,逐步推动废除死刑政策。

司法体系的大家长翁岳生(司法院长)日前于立法院审查司法院院长资格时,也认同应以人权保障提升国家形象,而废除死刑是司法改革的方向。

对于政府宣示废除死刑决心,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则认为,对于在死牢中喊冤的个案,这些宣誓的决心仍只是一道微弱曙光,民间团体期盼废除死刑政策应有配套措施,首先应从停止死刑执行开始。

包括司改会在内的民间团体,更进一步发起“停止死刑执行”推动联盟,提出四大诉求,要求在“人权基本法”通过前,请总统咨请法务部研拟如何配合总统行使赦免权,以“无假释的终身监禁取代死刑执行”。

司改会说明,死刑与其他刑罚最大的不同,在于剥夺人的生命,许多冤错案,像原本被判决死刑定谳的苏建和案,在经过多年民间救援团体奔走下终于获得一次再审机会,再审法官判决无罪,让三人当庭释放,若当初苏建和三人早已执行死刑,也不会有今天无罪判决的机会。司改会强调,人权立国应从个案救援开始,希望在可预见的未来,台湾能成为没有死刑的人权进步国家,这样“人权立国”才不会仅流于口号,而能落实在每个角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