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明君:逮捕葉國柱 是違規重複處理

標籤:

【大紀元10月7日訊】9月初,北京晚報、北京晨報、北京青年報,先後報道:經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批准,葉國柱被逮捕的消息,作為葉國柱的兒子,我有責任指出這次以「尋釁滋事」逮捕。是重複處理。因為按媒體報道介紹說葉國柱,2003年9月29日在王府井尋釁滋事,造成群眾圍觀影響交通。以及在市委等地上訪……2003年10月11日,我和我父親就因此事被拘留一個月。事隔九個月後又以此事為理由並加以逮捕,這不符司法程度。況且在拘留所期間與同號拘留人相比,造成交通堵塞的滋事,最多拘留十天,先不論交通堵塞定論的是非曲直,僅對此案的重複刑事處理,就是違規。

自從被逼走上上訪路的一年多,我們父子倆無論風餐露宿,還是在朋友家到處漂泊,都始終在一起,我們的行蹤也始終在公安的監控之中,不論是在北京市委、中紀委……還是到外面吃飯,走到哪裡都有公安局的人如影隨形。到哪裡上訪,都有公安警察拿著錄像機、相機寸步不離。面對警察舉起的無數次相機鏡頭,我不但從未有過犯錯的感覺,恰恰相反,我感到我們是在行使憲法賦予人民的申訴權,堂堂正正的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報紙中指出的涉嫌罪名,都是在警察及政府官員的眼下堂而皇之進行的,反強拆、爭人權何罪之有?問青天,我們問心無愧。

作為整個社會自詡主持正義的權力機關和新聞媒體,在我家被強制拆遷,無家可歸,被迫上訪的各種聲勢中,我們天天上訪將近一年,卻從來沒有見過上述三家報社的任何一位記者的身影。所有的新聞媒體對我們的遭遇一概充耳不聞,他們不但沒有給予過任何只言片語的報導,隨著政府的鎮壓步伐邁進,他們現在反而斷章取義的報道說穿「狀衣」醜態,影響交通造成惡劣影響。既然你們自詡公正,那麼對我們被迫淪落為社會最下層的訪民的根源為何不究?對我們不斷控告的非法剝奪了我們合法權益的政府作為為什麼隻字不報?

北京青年報9月5日報道:葉國柱1982年在天壇地區建了120平方米的違章建築,用於開飯館。……2002年強拆。

請問記者,誰吃了豹子膽,敢在繁華的天橋商業區,120平方米的違章建築,挺立20年!北京82年大興第三產業,區政府蓋了許多商業房,根據葉國柱的情況,區政府辦公會議,同意蓋的,歷史客觀形成的事實,不能用現在的眼光來解釋和處理離我家一步之遙的永定門城樓,當年拆了,(也是違章嗎?)現在又建起來了,這都是形勢需要。拆我家建綠地是形勢需要,將來再建什麼物,也是形勢需要,你敢拿違章說事嗎?

報道中說:葉國柱在天壇地區明知要拆遷,還買三間平房……。先不說我家住房緊張,離飯館近的狗窩都敢買,既使知道拆遷信息,投資買房,也是商業技巧,得到回報,也算「勞動的所得,光榮享受」。記者犯不上得了紅眼病似的橫加指責。有的人為什麼拿的是納稅人的錢,昧著良心說話。

其實逮捕葉國柱真正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就是葉國柱今年八月二十四日,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申請萬人大遊行。自從八九年「六·四」以來北京有幾個敢申請遊行(不是政府組織的)?還是萬人大遊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既然,葉國柱為民請願提出遊行了,那好,請君入甕,理由信手拈來——尋釁滋事,就是不提申請遊行真因。

逮捕葉國柱起因是我家與區政府據理力爭,我家當然爭不過官府,強拆在先,上訪再後,反過來官府又拿「擾亂秩序」屢屢對葉家鎮壓。不到一年時間,我叔、我爸先後進了大牢,不就是那幾間破房嗎?堂堂一個社會組織至於和我們平頭百姓家過意不去嗎?還要費盡心思以「尋釁滋事」判幾年。我爸釋放回來後,必定更加義無反顧的上訪,那時再抓,還不是惡性循環嗎?我真誠希望東城檢察院,以人為本、正視葉國柱實際情況,撤回起訴,有事好商量,公正、公平、合理的解決問題。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申請918遊行 葉國柱被拘留 鄭明芳被抄家
葉國柱兒子:申請遊行是公民不可剝奪的權利
申請萬人遊行被捕 中國數百人聲援葉國柱
為“人權勇士”葉國柱鄭明芳嚴正呼吁的公開信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