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強搬私企惹眾怒 传副镇长翻牆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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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常州市武進區潘家鎮派遣近百聯合隊伍強行闖進一家私人企業,將廠裡的機器、產品,辦公用品一掃而空,引發眾怒,被上千圍觀百姓圍在廠裡不讓出去,後來聯合隊伍不得不在警察的掩護下逃走。

強盜行為惹眾怒

據現代快報報導,王大中是常州一建築材料廠(以下簡稱東材廠)的廠長,那天他和父親都出去辦事,他的媳婦正在廠裡,突然看到來了上百個頭戴鋼盔,穿迷彩服的人,其中還有一輛警車,一名男子稱他代表鎮政府宣布要搬走廠裡的東西。

王大中的媳婦說:“我丈夫、公公都不在,我3歲的女兒被他們嚇得只曉得哭,打 110又沒人來,只能一邊哭一邊看著他們搬。附近的鄰居聽說我們這裡出事了都跑過來看,可我看到他們十幾個戴著鋼盔穿迷彩服的人,還有警察、聯防隊員把整 個廠大門都堵起來,不讓別人進來。”

王妻和其他幾個東材廠的工作人員每個人都被幾個聯防隊員困住,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把廠裡的機器、產品搬上卡車運走。

東材廠附近一家小賣店的老板於某說,當天她親眼看到有百十號人沖進東材廠去搬東西,許多都是戴著鋼盔的,看起來像鎮裡的警察、防暴隊。“附近的老百姓都很 生氣,當時圍觀的群眾估計有一千多人,把那幫沖進廠裡搶東西的人都堵在廠裡不讓出來。後來可能是他們害怕了吧,好多人都是坐了警車或者在警察的掩護下走的,聽說一個副鎮長是翻牆跑的。”

據悉,後來其中一輛卡車又開了回來,據說上面來電話說這樣影響不好,於是十幾個人又開始把車上的東西往下搬,但大部分東西都被搬走了。

王大中的媳婦講,從出事到現在已經快10天了, 鎮裡一直不給廠裡供電,她的公公受不了刺激一直躺在床上胡言亂語,她3歲的女兒由於當天一直在現場,驚嚇過度,直到現在還在發燒。

政府解釋被質疑

據調查,來強搬的“防暴警察”原是鎮政府的城管隊員,對於事件的緣起,鎮政府的人士表示,王大中租用的廠房原來屬於一 家農機廠,後來隨著農機廠改制等原因,廠房就歸屬於潘家鎮政府,而租金也應交給鎮政府,一開始王只是交了部分租金,但到後來王既不交租金也不搬出,為此鎮 政府曾將王大中告上法庭,法院判決王大中搬出廠房並支付拖欠的租金。而這個時候,鎮裡考慮到盤活資產,從今年新年的時候就考慮準備將廠房拍賣。今年8月 份,鎮裡專門發出拍賣公告並於10月18日將廠房拍賣掉,而王大中由於拒絕支付租金,因而沒有資格參加拍賣。為了讓王大中搬出廠房,於是鎮政府決定於28日組織人手強行搬空王大中的廠。

但據記者了解,潘家鎮政府與東材廠租賃糾紛一案並未最終結案。在2003年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判決後,東材廠不服上訴,後經一年多調解仍未能達成一致。 東材廠法人代表王大中遂於2004年10月15日向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此案,要求撤銷2003年的判決,重新審理此次經濟糾紛,法院也相應地發出了復查聽証通知書。

有律師認為,首先潘家鎮政府和東南建材廠的關於房租的糾紛是一起正常的經濟糾紛,雙方是平等的民事訴訟主體,鎮政府依托手中的強勢資源強行搬遷是違法的;其二,在鎮政府拍賣此處房產的過程中,盡管鎮政府領導一再強調東南建材廠只要付清房租就可以參加競拍,但事實上這仍剝奪了東南建材廠的優先購買權,因為東南建材廠是否欠鎮政府房租與其是否擁有競拍資格是沒有聯系的,鎮政府將兩者聯系起來也是不合法的;其三,即使鎮政府通過拍賣的手段將該處房產賣給了第三方,如果確實東南建材廠不肯遵照法院判決搬出,也應該由法院作為強制執行的主體,鎮政府越權操作並動用手中行政權力是明顯的越權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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