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電廠上千工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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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林坪採訪報導) 據美聯社引述香港《文匯報》、《明報》等多家媒體消息,深圳寶安區沙井鎮萬豐村一家大型電器廠的工人從11月21日開始聚集在工廠門口抗議,一度與工廠保安發生衝突。

11月23日,大批員警到場維持秩序,並帶走一名帶頭抗議的工人。11月24日,工人繼續阻路抗議,並與一百多名公安、民兵和治安員對峙。當天下午,在勞動局的勸說下,工人陸續散去,但表示,如果仍沒有解決方案,不排除繼續罷工和在廠門口示威。

多維新聞網的消息說,深圳沙井鎮萬豐村這家工廠於今年九月被港商賣給珠海的一名商人,新老闆計畫將電器廠遷往珠海,並於近日提出遣散全廠3000多名員工,但拒絕對工人作出賠償,只肯結清工資。工人要求按照勞動法,工齡沒滿一年的賠一個月工資,做滿一年的按工齡計算,一年多賠一個月的工資,另外結清社會保險金,但遭到廠方拒絕。

記者打電話到沙井鎮鎮政府和寶安區勞動局瞭解事件詳情,電話均無人接聽。對於工人罷工的情況,沙井鎮萬豐村的居民不願詳談。

談到廠方無視工人權益的原因,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中國勞工觀察》負責人李強表示:「這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是有關係的。勞動法有規定,工廠應該為工人買養老保險,此外加班時間、加班工資都有規定。到了深圳,當地為了要吸收外資到這裏建廠,地方政府就做一些政策性的調整,在當地就可以讓香港老闆不替工人買養老保險,不替工人買醫療保險。這些東西都是地方政府、地方的勞動部門默許的,老闆以及地方政府都要負責任。」

李強認為,在出現勞資糾紛的時候,勞動局等部門往往會偏向資方。

李強說:「勞動部門應該執行政府的政策,使勞動法能夠得到執行,扮演一個中間的角色。但是目前來講,勞動局總體來說是偏向於資方,因為地方政府都是鼓勵吸收投資,和資方有關係的,基本上是滿足資方的利益。這樣勞動局可能在出現勞資糾紛的時候,它常常是站在資方的一方,而不是站在勞工的一方,它有點不公正的情況,而且它這種勞動的監督,基本上可以說是失職。」

香港《開放》雜誌主編蔡詠梅對這起工人抗議事件評論說:「我覺得現在這種權利意識,在中國的民間也開始愈來愈高漲了。他覺得根據法令,我應該得到的東西,我應該去爭取,如果不給我的話,我要去抗議。所以我覺得現在中國大陸,在民間已經開始有維權運動。我覺得不論成功性大還是小,當一個人民認識到他們自己的權益,他們敢於出來抗爭的話,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現象。因為你不去爭的話,你的權益永遠不會給你的。」

李強認為,在勞資糾紛無法通過官方渠道解決的情況下,工人只能通過示威行動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政府壓制工人的示威活動,會使矛盾激化。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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