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孫萍 辛欣綜合報道)加拿大聯邦稅務局本週二(12月21日)宣佈,蒙特利爾地區律師讓·沙利富(JEAN CHALIFOUX)因未申報抵押貸款(Mortgage Loans)利息收入而被魁北克法院宣判有罪,並被罰款500,000元. 該巨額罰金相當於偷逃稅額的115%。除此以外,讓·沙利富還必須交清所有稅金,外加罰金和利息。
加拿大聯邦稅務局的調查顯示,在1995年到1999年間,讓·沙利富沒有申報抵押貸款所得的$1,672,906利息收入,因此得以逃稅$441,802元。讓·沙利富爾把利息收入存入一個單獨的銀行賬戶,在稅務審計時,他提供給審計師的銀行信息沒有包括這個單獨賬戶。
聯邦稅務局局長約翰·麥卡勒姆( John McCallum)說:「我們所徵稅收是政府用來為加拿大人民提供服務的。如果有人想逃逃稅款的話,那會影響所有的加拿大人。稅務局的責任就是確保每個人都交納合理的稅。」
在加拿大,利息收入和其他投資收入是納稅人總收入的一部分,必須在每年度報稅時清楚填報。但是,納稅人在填報所得稅表後,如發現有錯漏, 依然可以自動改正。在稅務局採取行動前自動改正的納稅人,不會受到懲罰。(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