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重大矚目案資料 台司法院:法院應提供法官參考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三十一日電)台灣司法院研擬「法院辦理偵查中聲請羈押之重大、矚目刑事案件注意要點」將出爐,未來法院應指定專人隨時檢視,並儘速提供轄區重大、矚目刑事案件相關報紙、電子報等新聞訊息,提供法官參考,讓法官對重大矚目的聲請羈押案件,做出本於法律確信的妥適裁定。

司法院今天指出,「重大刑事案件」是指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所定內容,至於「矚目案件」則由各法院依轄區地域特性,體察社會輿情脈動,自行認定。

司法院說,當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後,以言詞或書面追加或變更聲請羈押事由,或進行其他補充及說明,法院應注意給予被告及辯護人表示意見機會。

此外,司法院表示,當法官訊問被告後,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時,應注意妥適審酌有無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七條之一第一項,命被告遵守同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各款所列應遵守事項。

司法院並指出,有關重大及矚目的聲請羈押案,法院應以合議庭審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