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人士談中共紀律處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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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2月19日香港報導) 中共最近發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份條例》,希望能從嚴治理有七千萬黨員的執政黨 。評論人士指出,這說明中共還是要先黨紀後國法。

星期三公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份條例》,有178條。條例含蓋面很廣,從政治紀律到道德品質問題都管。條例規定,違反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貪污受賄,破壞經濟秩序,違反財經紀律,失職,瀆職,侵犯黨員和公民權利,違反道德,妨害社會秩序,只要是黨員,嚴重者都要開除黨籍。

*劉曉波:中共黨紀高於國法*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憲法、刑法和各種治安管理條例,有各種法律管轄和協調相互之間關係,誰犯了法,按國法處理就行,為什麼要推出一個紀律處罰條例呢?

中文獨立作家筆會會長劉曉波認為,中共是執政黨,按照中國的特殊國情,先有黨紀才有國法。他說:“一直強調叫:黨紀國法。而且他這種順序是黨權至上的國家,在某種程度上,對中共來說,是黨紀高於國法。”

劉曉波說,中共認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的領導核心,所有黨員就是核心中的精英分子。這種紀律懲罰條例,是傳統的黨權至上的產物。

*金鐘:說明中國法制非常不健全*

香港[開放雜誌]主編金鐘說,中共推出黨員紀律處份條例,“從另外一個側面也可以說明,這個國家的法制是非常不健全,非常的無效。如果說一個國家是法律很健全的話,立法,司法象世界很多國家那麼正常和完備,執法是公正的,透明的,那還何必搞這些東西呢?”

金鐘認為,如果有健全的法律制度,這些問題都是可以得到解決的。否則,你用黨紀來解決問題,對國家和人民並沒有任何影響和作用。他說:“你開除黨籍對國家對老百姓算什麼?這等於給了好多黨員一個庇護的作用。他們先有這樣一套特權,只不過把這個特權加以減免而已。”

*若認真執行會有太多人被開除?*

中國有六七千萬共產黨員,佔據各級領導和重要職務的,絕大多數都是共產黨員。劉曉波說,規章制度制定後,就是如何貫徹落實和執行的問題了,“真要是認真執行,可能被開除的人就太多了。監督成本是非常高的,越是這樣的無所不包,面面俱到的條例,我很懷疑它能落到實處。”

劉曉波說,現在的黨員,和毛澤東時代的黨員已經不同。除非你當大官,否則,套用毛澤東的話說:很多黨員都“把自己混同於一般群眾”了,再也沒有以前那種精英意識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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