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黨創始人徐文立耶魯談中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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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3日訊】著名政治異見人士﹑中國民主黨創始人徐文立先生應耶魯大學法學院「亞洲法律論壇」之邀﹐上周五(5月7日)作了關於中國法制現狀和發展的演講。

徐文立於上世紀70年代末參加了北京民主牆運動﹐並於1998年創立了中國民主黨。由於主張民主改革﹐徐文立被中共當局關押了16年。他在困境中堅持政治主張﹐受到西方媒體的高度讚譽﹐紐約時報稱其為「中國最著名的政治犯」﹐英國廣播公司(BBC)將其描述為「中國異見人士之教父」。由於美國政府施壓﹐徐文立於2002年12月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獲釋並流亡美國。徐文立於2003年獲贈布朗大學榮譽博士學位﹐現任布朗大學華生研究所高級研究員。

美國前助理國務卿﹑即將上任的耶魯法學院院長﹑著名國際法教授赫洛德.高(Harold Koh)主持了徐文立的演講會。高教授在介紹中給予徐先生極高的評價﹐指其在獄中堅持原則和理念的做法激勵了所有的法律界人士﹐堪稱一代楷模。

徐文立描述了1981年4月9日深夜他第一次被捕時的情形﹐當時差5分鐘到午夜﹐十幾位警察涌進他的狹小的住所﹐驚醒了他的才九歲的女兒。在那以後的一年半的時間裡﹐徐先生的妻子帶著女兒多次找政府機關打聽他被關在哪裡﹐是死是活﹐但都沒有回應。而他女兒由於受到刺激﹐小小年紀性格發生變化﹐由活潑愛笑轉為沉默內向。

徐文立進一步說明中國的「法律」有兩套﹐一套是表面上的﹐另一套是中共內部的規定。當時中國已經制定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中明確規定一個人被拘留或逮捕﹐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親屬﹐而他的妻女在一年半後才獲知他的訊息。

徐文立特別指出中國有個叫政法委員會的機構﹐政法委有權直接決定「犯人」的量刑﹐而所謂的審判只是走過形式﹐因為刑期在審判前早就定好了。

在回答聽眾提問時徐文立指出中國現有的法律和法制國家的法律差得很遠﹐有些條文的性質屬於惡法﹐比如憲法中有關一個黨是一個國家的領導的條款。中國還不定期的實行「嚴打」﹐從重從快﹐這從根本上說是違背法治的精神的。而在具體的實施中﹐政府的許多行為都是違法的。

徐文立認為從法律的角度看﹐對中國最重要的是政府官員和領導人要搞清楚自己權力的界限﹐而普通民眾要清楚自己權利的界線。不管是誰﹐從政府官員到老百姓﹐應該人人平等﹐這才是真正的法治。法律應該超越黨派﹐為國家負責﹐為民族負責。(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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