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创始人徐文立耶鲁谈中国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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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讯】著名政治异见人士﹑中国民主党创始人徐文立先生应耶鲁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律论坛”之邀﹐上周五(5月7日)作了关于中国法制现状和发展的演讲。

徐文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参加了北京民主墙运动﹐并于1998年创立了中国民主党。由于主张民主改革﹐徐文立被中共当局关押了16年。他在困境中坚持政治主张﹐受到西方媒体的高度赞誉﹐纽约时报称其为“中国最著名的政治犯”﹐英国广播公司(BBC)将其描述为“中国异见人士之教父”。由于美国政府施压﹐徐文立于2002年12月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并流亡美国。徐文立于2003年获赠布朗大学荣誉博士学位﹐现任布朗大学华生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美国前助理国务卿﹑即将上任的耶鲁法学院院长﹑著名国际法教授赫洛德.高(Harold Koh)主持了徐文立的演讲会。高教授在介绍中给予徐先生极高的评价﹐指其在狱中坚持原则和理念的做法激励了所有的法律界人士﹐堪称一代楷模。

徐文立描述了1981年4月9日深夜他第一次被捕时的情形﹐当时差5分钟到午夜﹐十几位警察涌进他的狭小的住所﹐惊醒了他的才九岁的女儿。在那以后的一年半的时间里﹐徐先生的妻子带着女儿多次找政府机关打听他被关在哪里﹐是死是活﹐但都没有回应。而他女儿由于受到刺激﹐小小年纪性格发生变化﹐由活泼爱笑转为沉默内向。

徐文立进一步说明中国的“法律”有两套﹐一套是表面上的﹐另一套是中共内部的规定。当时中国已经制定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一个人被拘留或逮捕﹐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亲属﹐而他的妻女在一年半后才获知他的讯息。

徐文立特别指出中国有个叫政法委员会的机构﹐政法委有权直接决定“犯人”的量刑﹐而所谓的审判只是走过形式﹐因为刑期在审判前早就定好了。

在回答听众提问时徐文立指出中国现有的法律和法制国家的法律差得很远﹐有些条文的性质属于恶法﹐比如宪法中有关一个党是一个国家的领导的条款。中国还不定期的实行“严打”﹐从重从快﹐这从根本上说是违背法治的精神的。而在具体的实施中﹐政府的许多行为都是违法的。

徐文立认为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中国最重要的是政府官员和领导人要搞清楚自己权力的界限﹐而普通民众要清楚自己权利的界线。不管是谁﹐从政府官员到老百姓﹐应该人人平等﹐这才是真正的法治。法律应该超越党派﹐为国家负责﹐为民族负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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