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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換發 政院盼立院決議 不捺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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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蘇永耀╱台北報導〕台灣政府全面換發身分證已經迫在眉睫,行政院長游錫堃週二召集內政部長蘇嘉全、法務部長陳定南、政務委員許志雄等人開會,最後定調為反對捺印指紋,並針對一旦立法院決議維持應捺指紋,如何迴避依法辦理進行沙盤推演,其中包括釋憲及提出法律競合疑義兩項解套方案。

  據悉,許志雄等人較傾向透過釋憲解套,而且這個構想是去年呂秀蓮副總統所主導的總統府人權小組提議,只是當時行政院沒有採納。

  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昨日表示,明年新身分證換發是勢在必行,至於不按捺指紋,則是行政院、內政部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的共識,立場從未改變,但這也必須尊重立法院對於「戶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審議結果,行政院希望立法院能夠決議新身分證不按捺指紋。

  陳其邁強調,身分證上不按捺指紋,是行政院、內政部以及立法院黨團的共識,同時身分證已經十六、七年沒有換發,衍生許多社會、治安問題,無論如何明年一定要換發。

  據了解,政院評估一旦立院決議維持捺指紋規定,雖然「不排除依法執行」,但最有可能的方式是:透過立法院黨團、社團或由行政院提出釋憲,用仍有違憲之虞為由,換取抗拒捺指紋的空間;另外,如果遊說修法不成,全案也可拖延至本屆立法院結束,不做任何決議,法案屆期不續審,再向明年新國會重提戶籍法修正案。

  除此之外,行政部門還有一「招」,就是考慮祭出「戶籍法」第八條應捺指紋規定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七條相互競合。

  根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七條規定,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非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於法令規定職掌必要範圍內者」、「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等情形,不得為之。

  據指出,由於指紋並非戶籍資料的一種,因此不符合所謂「於法令規定職掌必要範圍內者」,而且捺指紋有侵害人權之虞,因此如果內政部在換發國民身分證時一定要捺印指紋,就必須援「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的要件,如果民眾拒絕提供書面授權,戶政機關將很難強制民眾配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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